解析近期两大金融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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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说自2017年2月17日起:
1、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2、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三个产品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维持20%不变)。请注意,之前基本上是40%。
3、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之前是万分之二十三。
这就是放松监管,提高杠杆。
虽然之前早有风声,但老邓认为国家现在敢这么做,说明:
1、国家对目前股市的3200点,有充分的信心,可以说3200点就是底部。这种底部,首先靠供给侧改革、“做大做强国企”,已经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其次就是万一不行就放水!请大家放心,这个点位放松股指期货,不是为了让大鳄做空的。之前刘士余已经充分放话,让大鳄们小心一点。相信各路大鳄心里都有数。
2、所以,降低杠杆,会让多出的资金买股票和股指期货做多。做多股市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避免资金继续外逃,至少希望减少国内资金的外流。
3、既然股指期货要加杠杆,那么其他领域就要去杠杆。比如打击野鸡金融、打击房地产领域的加杠杆等行为。在实体经济领域,急需要做大做强国企,对民企会形成进一步挤压。
以上就是我对放松股指期货的解读。遗憾的是,2月17日股市以小中阴收盘,盘面貌似相当疲软。不过我对未来仍然充满信心。不仅因为过去我的一系列分析,而且2月17日证监会再放大招:制定了再融资新政。
证监会的文件是《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为了避免受媒体解读的影响,老邓全文都看了。以下是我的解读。
1、开明宗义,修改定增价格:“定价基准日”是发行期的首日。
以前定增价格是不低于公告前20日股价平均价的90%。但现在改了,是公告发行、经过证监会批准之后,正式发行的首日,股价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定增价格不能低于首日价格。
首先规定定增价,按照大V们尤其是扬韬的分析,是绝对的利好!因为,以前公司可以故意把价格做低,然后停牌增发,证监会经过一段时间(比如几个月)后批准,再实施增发。这段时间股价一般来说应该上涨(忽略牛熊市)。这样低价增发完成后,过一两年之后再解禁,并把业绩做好,公司高位卖出筹码,仅此一项就可以赚得盆满钵满!而现在规定价格不低于正式发行日的价格,就堵住了漏洞!
真是这样吗?老邓表示严重怀疑。因为想增发的公司可以用以下策略:
(1)事先把业绩做得更烂,烂得让人无法想象,然后推行增发,并让人感觉这种增发只是临时续命,对未来仍然没有保障。这样,如果增发通过,利益相关方仍然可以低价拿到筹码。
(2)公司和庄家事先大幅打压股价(还是做烂业绩),大龄控制筹码,然后再说要增发。由于已经控筹,就处于进可攻、退可守的境地:如果散户疯抢,庄家借机高位出货,然后增发失败;如果散户不抢,再低价增发,以后做好业绩,然后派筹。
所以总是有漏洞,堵不住,顶多就是让公司的准备时间更长,事先把股价做得更低而已。
这,也给散户提供了机会:盯住烂股,没有最低,只有更低,亏损和收益,都将更加惊人。
2、利益相关方(大股东、战略投资者),增发后的锁定期至少是三年。
这比过去严格,但结合上面一条,可以准备得更充分。
3、规定认购股份的数量区间、定价原则、限售期等等。结合第1条,都可以钻空子。
我相信,我们也都相信,证监会的意图是好的。我完全同意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2月17日的说法: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积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募集资金流向实体经济;二是疏堵结合,防止炒概念和套利性融资行为形成资产泡沫,同时满足正当合理的融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三是坚持稳中求进原则,采取新老划断的做法,已经受理的再融资申请不受影响。
但是,媒体上盛传的其他要求来自于哪里呢?来自于另一份同时发布的文件:《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这问《问答》,我迄今为止(2月18日中午)一直没有看到原文,到证监会网站上看也没有,倒是看到一篇新闻稿,里面的内容和各路新闻上一样。看来新闻都是拷贝证监会的这篇新闻稿。那我也没办法了,只能拿证监会的《证监会完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 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新闻稿说事了。
目前没有《问答》全文,所有内容都来自于证监会的新闻稿
按照新闻稿,《监管问答》主要内容为三方面,我一一分析:
1、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这个要求太宽松!
因为在实际增发中,超过原股份20%的很少!对于99%以上的上市公司来说,20%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了。在我看来,这就像规定汽车最快不能超过200公里时速一样。汽车能不能跑200公里?很多车型当然可以,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跑那么快,哪怕是空旷的高速公路,除非是装逼和有病,跑200公里的也不多!所以,20%的限制,太宽松了!
我认为如果增发不超过原股份的5%,比较合适。这是因为上市时已经充分融了资,如果利用初始融资还不能搞好公司,为什么还要巨量再融资呢?如果说公司搞得好,成长速度快,还想大规模再融资,那就对全体公众增发吧!对全体公众增发,可以达到原股份的20%,只要公众愿意和大股东一起参与,成本都一样,没问题啊!但是非公开增发,内部人想获得利益,5%足够了!
严格限制再融资,就是为了让企业慎重融资,并且用好之前的融资!可惜,20%太宽松了!
严格限制再融资,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企业不要(利用金融资本)发展太快,不要对之前的产业造成严重冲击。这个很重要,我本来要发表《金融资本主义和特征和对策》,不仅要延期,而且其中有解释。
2、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至少距离上次有18个月时间,也就是不能太频繁。
老邓认为18个月能不能延长到36个月甚至更多啊?一年半就搞一次增发难道不频繁吗?虽然有个别无耻的公司一年就搞一次增发,但是一年半也还是太宽松啊!
3、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一句话:再融资时虚拟资产不能较大,要把钱用于实体经济。
但是,假如公司把再融资的钱投入金融领域呢?嗯,如果投了,下次再融资之前一定要花出去。所以,老邓认为,这个要求还是过于宽泛。应该规定再融资的钱,也应该投入实体经济!(金融类企业除外)
而且这个规定仍然有漏洞。比如公司把钱投入自己控股的A企业,财务上可以处理为应收账款之类,A是实体企业;但A又把钱给了B,B又给了C……,只要链条足够长,谁知道钱最后去了哪里?是不是搞金融去了?
怎么办?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收紧再融资!
所以综合来看,监管问答的三方面内容,都太宽松。
结合上面的分析,老邓的结论是:
总的来看,证监会是想适当收紧再融资,并且把钱用于实体经济的。但还是过于宽松,而再融资的宽松,肯定对股市是不好的。但还要看具体怎么执行。但在未来一年内(大致估计时间),由于上市公司对新规需要“准备”,所以再融资总体上是收紧的。所以,垃圾股有进一步做低股价的意愿,股市(主板蓝筹)可以先认为是一次大反弹。至于是不是牛市,走一步看一步吧。
邓元杰,财经评论人,国际局势、股市、楼市研究者。关注公众号“元杰财经”,可以获得邓元杰最新的研究成果。原创不易,点与分享,是对本公众号的最大支持。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百态人生大观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