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评:掏鸟窝被判十年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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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闫啸天和朋友掏了16只鸟,一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一个被判10年。报道出来后,在网上引起热议。很多人都觉得不就掏几只鸟吗?哪怕是国家珍惜保护动物凤头鹰和燕隼,至于被判十年吗?这两个大学生真值得同情。

  或许很多人觉得这个案子很无聊,但我不这么认为。而且我的观点是:绝对该判!我看了“谁是谁非任评说”(张捷)的博文《掏鸟窝案媒体再次强奸司法》(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c1101d0102x1cq.html),深感他说得非常有道理,愿意在此把他的理由简单重写一遍,并加入我的感想。


  第一,他们掏鸟是有意而为。看看事情的经过就知道了:

  90后的闫啸天在2014年暑假期间,和父亲闫爱民一起到新乡市建筑工地干活。闫啸天觉得天太热,没干几天就提前回了老家。7月中旬,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在邻居家门口发现一个鸟窝,于是二人爬到树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飞走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联系他要购买小鸟,他便以800元7只、280元2只的价格,分别卖给了郑州和洛阳的两个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的贠荣杰。

  事情完了吗?没完。7月27日,尝到甜头的闫啸天和王亚军”又发现“一个鸟窝,从中掏出4只鸟。但他们刚把鸟带回家,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便紧随而至。第二天两人被刑事拘留。

  所以,他们一开始就是有意而为的。按照“谁是谁非任评说”的分析,凤头鹰和燕隼一窝产蛋2~4枚,通常是3枚,但早孵化的小鸟会争食和攻击晚孵出的小鸟,每窝经常就活一两只。所以17只需要掏十多个鸟窝才可以得到,不可能只掏一两窝。猛禽巢穴比普通鸟的难找多了,要找到17只得巡遍多少地方啊。而且猛禽的生活范围是很大,至少要几平方公里才有一窝。所以“谁是谁非任评说”认为他们应该把方圆几十平方公里都掏光了,这绝对是掏鸟高手,重判无错。我国曾有判例,抓一只熊猫还判过死刑。


  第二,判十年完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根据相关解释,收购、贩卖鹰类动物,一只到四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只以上属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他们一共搞了十七只,判十年还算轻的。而且据律师“谁是谁非任评说”说,西方相关案件的判罚比中国更严厉。


  第三,破坏环境的罪行相当于贪污几十万、上百万甚至更多,所以和大贪污犯判得相似是合理的。因为这两个人把周围几十平方公里的燕隼都掏完了,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失巨大。而且如果不判或者不重判,他们以后还会掏鸟窝,甚至把一个地区的某个物种没绝也未可知。后果还不严重吗?为什么不用合理的判罚阻止这种行为呢?


  老实说,直到现在我都很同情这两个大学生。为了几只珍惜鸟类,别说得到了1000多元利润,就是增加十倍也不值啊。但如果不合理判罚,以后他们继续掏怎么办?按照“谁是谁非任评说”的说法,燕隼是非常贵的,如果没有威严的法律,完全会激起人们的贪欲。

  我很同情他们。但我还有以下想法:

  1、为什么很多人对动物缺乏同情心?他们屡屡掏掉嗷嗷待哺的小鸟,鸟妈妈们不伤心吗?为了经济利益他们把周围都掏遍了,而且很可能今年掏了明年再掏,不就是赶尽杀绝吗?他们真的不觉得自己的心特别狠吗?现在他们被抓了,判十年了,很多人觉得判得太重。这种想法的深层意识是:人比动物重要得多,破坏生态环境、灭亡一个物种也是很多人才能办成的事情,他们能有多大的错?

  2、往大了说,这件事是不是中国已经进入丛林社会的又一例证?只要能挣钱,管那么多干嘛!很多人是不是这么想的?这两个人只是想靠掏鸟窝挣钱,手段未必比别人低劣,而且“运气不好”被抓住了。而很多人的心态和行为比他们还要恶劣得多,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被抓住或严惩,这可能也是他们值得同情的一个原因吧。

  3、这件事情让大众认识到燕隼或凤头鹰的珍贵。虽然闫啸天进去了,但无数个闫啸天会不会站起来?我怎么觉得很有可能啊!这样的话,燕隼很可能会在我国野生环境下灭绝。

  4、闫啸天和他的朋友王亚军不会在监狱中呆十年,可能几年就出来了。首先有很多人仍然觉得这不是个什么事,因此很可能有各种减刑机会。

  我现在最希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希望他们根本没去掏燕隼,大众也不知道燕隼的珍贵。所以这个案子出名之后,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在未来几年,燕隼或凤头鹰很可能在我国野生环境中就灭绝了。当然,就算灭绝了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能一声长叹。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百态人生大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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