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又带领国务院在中南海进行宪法宣誓了。这个制度是怎么来的?谁又该宣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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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
这已经是国务院第二次进行宪法宣誓了。第一次是2016年9月18日,时隔不到一年,还是总理监誓。誓词就70个字(加标点符号83个字):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这个誓词的内容,很值得我们思考和学习。
那么为什么要制定宪法宣誓制度?哪些人需要宣誓呢?
1、为什么要制定“宪法宣誓”制度?
宣誓制度是18届四中全会制定的。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由此,2015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7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明确规定了参加宣誓人员的范围、宣誓形式和程序等。宣誓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必要形式。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时向宪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制度。据统计,在193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明确作出相关规定的有177个。
2、哪些人需要向宪法宣誓?
凡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这其中,包括“一府两院”等国家工作人员,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国家军委主席、副主席、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在总理主持的宣誓仪式中,有哪些人没参加呢?我也不知道。根据公开的报道,第一次宣誓有38个部门的55名负责人参加,其中包括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汪洋、马凯,国务委员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第二次宣誓有39个部门的62名负责人参加,其中包括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这一次四个副总理齐了),国务委员常万全、王勇,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百态人生大观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