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这么无奈:江歌可能白死了,便宜了一对狗男女
本站已不再更新,详情见关于本站,如果有缘的话我们微信(youwuqiong2022)再见吧!
这两天被江歌案搞得蛋总什么心情都没了,但借着这个机会我想了很多,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我们面前,法律不是万能的,正义也未必一定会来,好人也未必一定有好报。
先说第一个,法律不是万能的,正义也未必一定会来。有一段时间我是迷信法律的,觉得法律是正义的守护神,任何正义都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和伸张,任何邪恶都会得到法律的审判。
我一度认为,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两点,那就是法治体系不健全,或者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江歌案再次打破了我对法治的迷信,无论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外国的法治。
“杀人偿命”对于所有中国人来讲,跟“‘欠债还钱”一样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个自古而来的刑罚原则,起到了三大作用:惩处了凶手;从情感上补偿了受害人家属;震慑了潜在的犯罪行为,所以中国社会是世界上暴力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但是说实话,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破,不是所有凶手都能被绳之以法。比如震惊中外的朱令铊中毒案,至今案发已经23年了,凶手仍逍遥法外。
受害人朱令有错吗?如果有错,那就错在了她太优秀了。朱令从小就学习钢琴,15岁时开始学习古琴,1992年,朱令考取清华大学,入读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物化2班。
朱令多才多艺,加入清华大学民乐队并成为主力队员,1994年荣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另外,她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问题是长得还特别漂亮。
结果从1994年开始,朱令开始出现中毒症状,头发开始脱落,并在几天内全部掉光。后来经过治疗,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是病情好转,并长出了头发。
1995年2月,朱令返校,但是3月病情再次恶化,后来几度病危,昏迷长达五个多月。经过同学朋友帮忙,向全世界求助,确定为铊中毒。
确定朱令铊中毒后,父母立刻报了案,经过排查,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舍友孙某,她是唯一有机会取得铊盐并接近朱令的人。
当警方调查进展十分顺利的时候,突然遭遇了不可抗力,然后就被无限期拖了下来,说是证据不足,然后孙某毕业,疑似假结婚出国了(结婚后移民然后离婚)。
不管孙某是不是真凶,有一点可以确定,朱令是无辜的,命是保下来了,但是生活不能自理,100%伤残、全身瘫痪、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100公斤的体重、基本语言能力丧失。
直到现在,还经常不得不接受各种治疗,随时有生命危险。一个原本完美的小康家庭,顿时坠入了人间地狱。
中华大地有缺席的正义,大洋彼岸的美国也一样,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件,巧了,也是震惊中外的正义缺席案件(应该是震惊美外),而且是同一年案发(1994年)。
辛普森是最著名的黑人橄榄球运动员,退役后又开始混迹于好莱坞,还开了自己的电影公司,腰缠万贯。
这个人是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典范,对外个人形象非常好,知道怎么跟人相处,演讲的时候巧舌如簧,不经意间就能打动人心。
他积极融入白人社会,入住白人社区,在白人名流中积极社交,试图让人忘记了自己的肤色,他否认自己是黑人,拒绝参加当时的黑人运动。
然而在家庭生活中,他却暴露出了另一面。他外出的时候,小女儿溺亡,他把一切责任归罪于第一任妻子,并且迅速离婚,然后迅速娶了一名白人妻子。
结果没多久,他第二任妻子也选择离开了他,原因是无法忍受他的家庭暴力。可是1994年6月,他的前妻和一个饭店的服务生在(前妻)家里被杀了,唯一的嫌疑人就是辛普森。
警察找到了两项关键的证据:在他住所的床底下发现了一双袜子,袜子上有20处血迹,DNA与辛普森相同。在辛普森的车上也发现了血迹。
警察在案发现场找到一只手套,另一只手套在辛普森家附近的路边找到,上边满是血迹,而且是两位受害者和辛普森三者血迹混合物。巧了,辛普森左手的中指上,刚好有一个新鲜的划伤。
警察询问他案发时间在干什么,他回答说在家睡觉,并且没有证人。出租车司机约好十点接辛普森去机场,但敲门没人应,十一点他看到一个巨大黑影翻墙而入,接着辛普森开门,说:“睡的太死,没听到敲门声”。
辛普森开始准备自首,所以警察没有逮捕他。由于没有按期自首,警方派几十辆警车对辛普森进行了追捕。为了收视率,电视台打断了NBA总决赛的直播,选择了直播追捕。
辛普森被捕后,请来了日薪五万美金的律师团队,号称律师界的“梦之队“。他们为了给黑人为主的陪审团留下好的印象,把辛普森家里的照片全部替换成与黑人的合影。
要命的是,在法庭现场辛普森被要求试戴那双血手套的时候,手套似乎小了很多,辛普森根本带不上。
后来对他的经纪人的采访中,他的经纪人说他手有关节炎,只要停止服用关节炎的药物,关节就会肿大。还有人说由于摩擦、和皮手套可能缩水,戴不上去很正常。但是没人在庭审现场跟陪审团说这些。
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检方出现了猪队友,第一,洛杉矶警署实验室设备简陋,管理混乱,检验人员缺乏训练采集血迹程序不规范。比如采集血样的时候,没有等风干就放入了证据袋。
第二,检方的警官有污点,被辛普森的律师团队抓住,然后巧妙地把案件关注的焦点转移为种族问题,因为提供证据的警官,被证实有种族主义倾向,让人不禁怀疑他有造伪证的嫌疑。
要命的是,陪审团12人中,有10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墨西哥人,这些人因为这个案件已经被隔离了将近一年,都要快疯了,而且必须做出一致裁决,辛普森才能定罪,所以最后干脆裁决他无罪。
这个案件完美诠释了美国司法追求程序正义达到了苛刻的程度,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疑罪从无,但是也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第一,真正的凶手仍然逍遥法外(不管是不是辛普森);第二,政府为这个案件花费了800万;第三,诉讼沦为了有钱人的游戏,辛普森光律师费花了600多万。
但是12个陪审团成员搞十个黑人一个墨西哥人,也太过分了,加大了黑人和白人之间的裂痕。加上陪审团的隔离制度(案件审理期间不准看电视、看报纸、不准接见任何人,工资也很低),搞不好陪审团想个人解脱,最终会和稀泥判决无罪。
更耐人寻味,十二年之后,受害人亲属心头的伤痕还没抹平,辛普森还出了一本书来蹭热点,这本书叫《假如我干了》,讲述了如果他是杀人凶手,他是如何杀死前妻及其男友的。
但无论是不是辛普森干的,真凶毕竟没找到,正义再次缺席。而且根据美国法律,一旦一个案件审判过后,不会审判第二次,所以正义将永远缺席。
再说第三个案件美国留学生章莹颍被害案,正义仍在缺席。章莹颍2013年毕业于中山大学,2016年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2017年4月前往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UIUC)留学。
6月9日,她去签订租房协议的路上突然失联。监控显示,下午两点多她搭上了一位师兄的车离开。下午2点38分左右,房屋管理员跟她发短信,并没有收到回应。
晚上9点学校的一名副教授向警方报警章莹颍失踪,次日警方正式立案。6月12日,警察发现了这辆车,并找到了车主克里斯滕森(她师兄),在读物理系博士。
警察对他进行了询问,他表示记不得9号下午两点多他在干什么了。6月15日,FBI接手这个案件,他开始承认载过一个亚裔的女士一段,但是他说过了几个街区后她就下车了。
办案人员发现4月19日,克里斯滕森曾经访问过一个暗网的论坛,并键入了“绑架”等关键词,包括“完美的绑架”以及“如何计划一次绑架”。
6月18日,FBI探员表示涉案车辆的副驾驶车门被精心处理过,他表示这种行为可能是有人试图毁灭证据。
6月29日,执法部门监听到了克里斯滕森承认自己绑架了章莹颖的语音并对他进行了抓捕。克里斯滕森称,自己把章莹颖带到了公寓,将她囚禁在公寓并消磨她的意志。
但是犯罪嫌疑人行使沉默权,拒不交代章莹颍下落,也坚持自己无罪。一个大活人,就这么突然凭空消失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看来FBI的神勇只在电影中。
而章莹颍父母在美国寻找女儿期间谣言四起,对章莹颍的家人造成了二次伤害。有人说他家人挪用捐款,有人说她家人长期滞留美国不回,为了移民。还有人说章莹颍小姨在美国代购奶粉。
11月14日,身心俱疲的章莹颍家人从美国回到国内,用实际行动粉碎了各种谣言。说实话,人家女儿失踪了(FBI已经判定遇害了),急都急死了,每天都在忙着四处寻找,还考虑移民?考虑趁机做生意?
有人纯粹用自己的狭隘去度量别人。另外既然是捐款,人家寻找过程用一点也是无可厚非的啊,我都怀疑质疑的人有没有捐款。这样无根据的质疑,无异于在人家伤口上撒盐。
再回到江歌案。由于案件的审理在日本,不得不考虑日本的法律制度,依我看,形势不容乐观,正义又要被大打折扣了。
第一,根据日本的法律,日本几乎没有死刑,除非案情特别严重,故意谋杀多人者,也就是就算是认定陈世峰故意杀人,最多也就判20年,还可能提前释放。也就是最多20年后,陈世峰46岁依然可以重出江湖。
第二,现在陈世峰的律师正在给他辩护,否认他蓄意谋杀,还否认刀不是他的,而是江歌的。但是目前刀柄上只有陈世峰的指纹,没有江歌的指纹。
陈世峰律师说,没有江歌指纹也不能证明刀不是江歌的。更蹊跷的是,警方至今只留有刀柄,并没有刀片,陈世峰也不交代刀片的下落。
这下麻烦大了,搞不好陈世峰还来弄个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那估计最多也就是15年,说不定三五年也有可能。
但是陈世峰还有个最大的疑点,他放着实名制的车厢不坐,特意走了两站地买了一张车票去了江歌和刘鑫的住处,也就是说陈世峰是有预谋的,只是预谋要杀的不是江歌……
而且陈世峰杀人后,换了衣服才回家的,我严重怀疑他是带了一身衣服,为了行凶后换掉!如何解释警察还没找到的刀不是他带的呢?
第三,蛋总很担心精致利己主义SB的刘鑫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对江歌不利的证言证词,这样,既便宜了凶手陈世峰,也便宜了自己。
刘鑫先先后后的表态,有很多矛盾的地方,跟房东的证词也有很多冲突的地方,她一直在为自己开脱。
第一条谎言,刘鑫第一时间在误导警方侦查,延误了最佳破案时机。说来你可能不信,11月2日发生了那么多一连串的事情, 十一点半刘鑫还在跟陈世峰通电话,12:16江歌被害,房东跟刘鑫分别报警,刘鑫被带到警局,但是陈世峰五天后才被拘留,而且罪名只是威胁刘鑫!
说明刘鑫没有跟警察说实话,误导了警察侦查的方向,给了陈世峰充足的思考时间。江歌妈妈到了日本,跟警察交流过后,才逐渐把怀疑的对象锁定在陈世峰身上,这是案发已经十余天了。
据看过卷宗的日本亚洲通讯社社长徐静波说,陈世峰最开始对警察说的口供与刘鑫的的证词相差极大,但是由于保密性他不能透露细节,但说了一句:若江歌妈妈知道真相后,更不会原谅刘鑫,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
第二条谎言,还有刘鑫拒绝跟江歌妈妈见面,借口是警察让保密。我相信笔录期间这是没问题的,但是笔录之后,排除了第一手材料受到干扰,见面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这时候的江歌妈妈最需要的是安慰,就算你保密需要,正常的沟通还是应该有的。更何况,刘鑫家人不仅仅是拒见,还有恶语相加,说人家江歌命短。
第三条谎言,在江歌的追悼会上,她跟江歌妈妈说好了见面,但她却放了鸽子。理由是警察不让她进去,但是我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因为没法进去至少要跟江歌妈妈说一声,或者约出来,或者在门口死等,等追悼会结束。一个真诚的人,总有办法表达自己的真诚,一个不真诚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
第四条谎言,刘鑫说她在房间内只听到了 “啊”一声。这个我不相信,连远处的房东都听到了汉语的吵架声和日语的求救声,而她却以简单的一声 “啊”为自己开脱道义上的责任(装作不知道外边发生了什么),要知道江歌是被水果刀刺了二十多刀啊,怎么可能只听到一声啊?
第五条谎言,她说她第一次开了30公分,门被人推上了。但无法解释这个推门的人是谁。如果是江歌,江歌在生死关头,对开门求之不得,不可能自己推
而对于陈世峰而言,冤有头债有主,陈世峰是来找刘鑫的,杀江歌不是目的,所以肯定还要想法打开房门找刘鑫,因此这个说法说不过去。
第六条谎言,她说门根本开不开。这个蛋总不相信,首先从物理学上,江歌倒在地上,与地面时摩擦力,加上流血后摩擦力会很小,推不开门的可能性会很小,只能说她压根没想开。
而且从现场照片看,左边是水表,因此江歌倒下应该在门中间的位置,从门把手位置推开,其实还有一种杠杆效应,用力应该更小,相当于地面摩擦力的一半就能推开。
如果她说她害怕,我可以理解,因为面对这种情况,一个女孩子惊慌失措也是正常反应,但是她却选择了说谎。
为了证实我的想法,我找到了我家隔壁的老王,160斤重的大汉,让他帮我做了一个实验,他坐在地上,我试了试能否推开门,视频如图,大家也可以实验一下。
为啥刘鑫要说谎呢?蛋总分析她的动机如下。
第一,逃避道义责任。她没开门和门打不开,两种说法,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她在道德上背负的责任差别很大。
第二,她知道凶手是谁跟她不知道凶手是谁,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她承认知道凶手是前男友,那么就承认江歌是见义勇为了,那么她作为受益者是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
总之,这件事情搞不好要便宜了这对杀人和诛心分工明确的狗男女。有人说为啥放着杀人犯不追究,老揪着刘鑫?我的理由如下。
第一,陈世峰杀人案情很明晰,无可抵赖,等待他的事法律的严惩。第二,我们可以真刀真枪的敌人厮杀,但无法接受自己相信的人背后捅刀子,刘鑫的表现太让人心寒。
虽然说正义有时候会迟到,有时候甚至会缺课,有时候会打折,但是这一次,我希望正义能如期而至!不止是杀人的陈世峰,还是诛心的刘鑫,都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 ↓苹果拦不住你对蛋总的赞赏↓ 】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超级学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