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至义尽!林郑月娥最后一次让步,用四项行动应对五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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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传来一则大消息,香港现任特首林郑月娥向全港市民发表讲话,并提出了四项行动,希望以此尽快打破困局,以对话代替对立。

 

初看这一新闻,还是挺让人泄气的,可以看出这是对废青“五项诉求”的妥协与退让,五项诉求至少满足了一条。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废青们的五大诉求。

 

第一,撤回逃犯条例的修订。关于逃犯条例的文章,蛋总以前写过,可以参看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一场喜当爹命案引发的颜色革命


修例源于潘晓颖命案,暴露出香港法律存在极大漏洞,无法向台湾、大陆、澳门移交罪犯。

 

简单举个例子,黄之锋被以一头猪的价格保释出来之后,窜访了台湾,跟台独势力合流。这时候如果有个香港人到台湾把黄之锋杀了,再逃回香港之后,是可以逍遥法外的。

 

因为这个漏洞,香港成为罪犯的天堂。由于23条立法未落地,没有间谍罪,也没有叛国罪,因此成为反华势力乐土。

中国人都讲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因此可以猜出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最反对反修例,又是什么样的人在歇斯底里地煽动香港的年轻人走上街头反修例。

 

第二,无条件释放被拘捕的示威者。

 

612日开始,“蟑螂”的大批出动,并且动用砖块、铁条、甚至汽油弹、腐蚀性液体,冲击中联办、侮辱国旗、殴打记者和乘客。

 

警察虽然拘捕了一些暴徒,但是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并且有的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还有的被法官无担保释放。

 

敢于提出这个要求,已经是对香港法治社会最大的践踏和侮辱。这个有诉求无理、无耻,而且违法。

 

第三,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警民冲突(追究警方责任)。废青最初提出这个非分要求,矛头指向的是612日的暴力冲突。

 

当时大批“蟑螂”以砖块、铁枝、大型铁马等攻击性武器,明目张胆冲击警方防线、以暴力袭警,市民看得清清楚楚。

在场面失控的的危急情况下,警方迫不得已才使用低伤害性的催泪弹、布袋弹和橡皮子弹。适度的使用武力,避免了更多市民和前线警员受到伤害。

 

说实话,港警已经够克制了,已经克制到了窝囊的程度。他们这个诉求,完全是恶人先告状,以受害者的模样占领舆论高地。

 

第四,取消以暴动定性612日的警民冲突。

 

香港警方、律政司已明确表示,“暴动”是对“6.12”事件中部分暴徒暴力冲击行为的描述,而不是指整个集会,不针对未涉及暴力行为的和平示威市民。

 

第五,尽快普选立法会与行政长官,也就是双普选。


这个其实也是无理取闹,因为双普选是《基本法》明确规定了的,而且全国人大还给出了时间表。

 

200712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明确了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全体议员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由此确定了“双普选”的时间表。

 

20148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了有关决定,对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规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8·31”决定。

 

 

决定明确提出了“港人治港”的界线和标准,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特首既要对香港负责,也要对中央负责,这也是一国两制的基本要求。

 

基于此,831决定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四大界别)、特首候选人的人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要获得提名委员会过半数支持)、特首的选举和任命办法。

 

831决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和认同,在反对派议员的捆绑否决下,特区政府根据831决定制定的普选法案,没有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席位的通过。

 

也就是说,阻挠香港民主发展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是反对派自己,他们的理由是这不是他们想要的普选。

 

831有效防范了各种风险。香港人员成分复杂,香港地区承认双重国籍,英国临走之前也发放了很多英国护照,如果没有防波堤机制,一旦被操纵,选出个外国人就闹了国际笑话了。

 

因此,落实双普选不是问题,一定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人大831决定的框架下落实。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在行政长官实行普选产生的办法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然后普选产生。

 

如果不愿意在这个框架下落实,那只有保持现状。反对派挑战这个框架,本身是违反《基本法》的,也是挑战全国人大的最高权威,违背基本的法治精神。

 

因此,废青的五条诉求,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是对《基本法》的亵渎,也是对中央权威的极大藐视,实质上是在挑战一国两制。

 

而特首林郑月娥今天提出的四项行动,我第一眼一看心突然一凉,替香港感到悲哀,更替香港警察捏把汗,不过后来我又冷静了下来,我们逐条分析。

 

第一,正式撤回修例草案。其实这个条例草案,林郑已经在615日宣布暂缓了,后来也表示修例工作已经完全停止,草案明年七月自动失效。

 

由此来看,这一条回应更多的是象征意义,相当于再强调一遍,完全消除上街废青和沉默大多数的疑虑。

 

第二,监警会增加国际专家和新成员。这一条我看了心头一凉,搞不好香港警察要倒霉了,因为五人专家组都是来自五眼联盟国家的歪果仁。

 


五人专家组以丹尼斯警官为首,他于20082012年间曾担任英国警察监察局总督察,曾历经多场激烈的大型公众抗议活动,以及2011年英国八大城市发生的骚乱事件。

 

还有英国基尔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院院长、英国基尔大学自然科研究院长 Clifford Stott教授。

 

还有两位来自大洋洲,新西兰警察行为独立调查局主席Colin Doherty法官,澳洲新南威尔士州执法与行动委员会总监 Hon Michael F Adams QC

 

还有一位加拿大人——加拿大公民监察执法协会前主席Gerry McNeilly

 

大家什么感觉?怎么感觉香港依然生活在八国联军时代?这难道不是主动请外国人干涉中国内政吗?

 

第三,走入社区与市民对话。特首表示,从本月开始,会和所有司局长一起进入社区跟市民对话,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蛋总觉得,一国两制、爱国爱港是对话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相反,如果不接受这个前提,那就是敌我矛盾,徒费口舌。

 

第四,独立研究及检讨社会深层次问题。这一条我觉得挺好,特首认识到了香港积累的深层次的问题,她自己也提到了比如房屋供给、贫富差距、社会公义、青年人的机遇等。

 

咋看目前的局面呢?我觉得林郑月娥妥协有余而斗争不足,虽然已经尽力了,虽然已经做了最大程度近乎耻辱的退让,但未必能解决问题。

 


但她毕竟是合法当选的特首,四项行动她已经决定并且公之于众,就算是臭棋我们也得认,正所谓“落子无悔”。

 

如果真的暂时平息了事态,我认为可以接受,毕竟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已经近在眼前了。只不过,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却不能就这么再自欺欺人的视而不见。

 

如果不重视这些问题,那这件事根本没有解决,只是暂时的休战。犹如用吗啡止疼,病根并没有真正解决,反而可能产生毒品依赖。

 

因此,必须要想办法管一管香港的教育、媒体、司法以及深层次的经济问题,也必须要想办法普及爱国主义教育,最终让23条落地。

 

现在的问题是,很可能林郑想委曲求全都没机会,我怀疑十有八九废青及其幕后的大佬反倒不会答应的,因为他们之前的主张是“五大诉求,缺一不可”。

 

而林郑的退让,他们未必会见好就收,反倒可能会刺激他们乘胜追击,他们的胃口只会越来越大。正所谓“以地事秦,譬犹抱薪而救火也,薪不尽,则火不止。”

 


如果他们得寸进尺,我估计林郑再也没有退让的余地了,那么估计就该向中央求助了,而这才是我们期待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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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超级学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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