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导弹权”——中美武器装备发展思路的异同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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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涛出品:《超越战争论——战争与和平的数学原理》,以全新的数学工具——“循环因果律”为基础,用全世界通用的数学语言将毛泽东军事思想数学化和公理化,从而使中国这一伟大精神财富在当今时代下重现光辉。



不同国家在武器发展上有很多思路是类似的,它们代表了世界武器装备技术的相同趋势。如隐形战机、无人机、导弹驱逐舰、航母、潜艇、核武器……,中国在这些方面一直在努力赶超国际先进水平。但是,有一类武器装备,中国却具有与美俄不同的发展路径,这就是中短程导弹和火箭炮系统。

 


国际上对中短程导弹发展的限制




    1987918日,美苏发表联合公报,宣布就缔结一项中导条约达成了“原则性”协议,并宣布两国领导人将在定于该年度晚些时候举行的首脑会晤期间正式签署这项条约。1987128日,美国总统里根和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美国白宫正式签署了《美苏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简称中导条约)。在条约生效后的3年内,美苏双方将全部销毁和彻底禁止射程为5001000公里的中短程导弹和射程为10005000公里的中程导弹。这包括已经部署和虽已生产但尚未部署的总计为2611枚中程导弹,其中美国为 859枚,苏联为1752枚。这些武器不仅包括核弹头,也包括常规弹头。

根据1972526日,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同美国总统尼克松在莫斯科签署《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和苏联、美国、英国于196871日在各自首都同时签署,197035日生效的《防止核扩散条约》,国际上禁止出售射程超过300KM,弹头超过150KG的弹道导弹,及相关的技术和部件。后来限制指标进一步紧缩,限制射程超过300KM,弹头100KG的所有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这些条约同样不仅限制核弹头,也限制相应射程的常规弹头。

根据以上条约,美苏等国的确近乎于销毁和停止了中短程导弹和火箭的武器技术发展。中国在武器出口上的确遵守了以上条约规定,但却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自身以上射程范围的中短程导弹和火箭炮技术的发展。

 


为什么要限制中短程导弹?



  我们需要追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美苏积极推动限制甚至停止中短程导弹的技术发展?这些限制的目标如果是针对核弹头相对是比较好理解的。核武器主要是一种威慑,谁都不想真的在战争中使用,那样的结果是全球毁灭,这样的战争没有任何意义。中短程核武器从射程上说主要是战术性的,而核弹头本身就只能是战略性的武器,即使是所谓“战术核武器”,一旦真的在战争中使用,也肯定会变成战略性的问题。因此,完全停止中短程核武器的发展对全球都是有积极价值的。

但是,如果这个限制也包括了常规弹头,就有些不太好理解了。中短程导弹和火箭炮战术价值是非常大的,为什么美苏,或事实上是美国在极力促成中短程导弹技术的发展呢?其原因在于:

中短程导弹或火箭炮技术尽管也是一个高精尖的武器,但其技术难度和复杂度相比于战机毕竟要容易很多,世界上相当多的国家都有能力发展导弹武器,连朝鲜这样的人们心目中极为落后的国家都可以开发出劳动(Nodong)舞水端等中程导弹。但要开发出领先的战机并且培养出能有效驾驶飞机的顶尖空军飞行员,其技术难度和成本都相当高,目前世界上只有极少数国家有能力开发。美国拥有充分的开发先进战机的工业基础,大量优秀空军驾驶员的后备力量,航空母舰和全球大量军事基地的基础条件。因此,完全限制中短程导弹,而将军事实力的较量集中于制空权、制海权等的较量上,美国就可以很容易拥有巨大的竞争优势。即使不考虑空中加油,现在三代和四代战机的作战半径大约在几百公里到2千多公里范围,如果加上空基导弹射程,与中短程导弹的战争维范围大致是重合的。因此,这两者是具有一定程度上可相互替代性的武器装备。显然,发展以制空权为基础的武器系统,对美国是极为有利的。


20159.3阅兵上首次展出的具有反舰能力的DF-26中程导弹,射程超过4000公里

 


制空权与“制导弹权”比较



    从作战效能上说,中短程导弹和超远程火箭炮系统有可能远远高于战机,其原因如下:

  • 战机需要以固定的机场为基地,其海上基地的航母是一巨型舰只,成本极为高昂。在中国已经发展出DF-21DDF-26,鹰击12等可有效地彻底摧毁航母的武器系统之后,航母的脆弱性会越来越大,这是制空权严重的弱点。如果在战争中机场被摧毁,战机就没有使用的基础。但是,中短程导弹和超远程火箭炮系统发射基地要求可以非常低,并且具有极大的公路机动性。它们甚至可以在荒滩、草地等地方发射,极难在战争中被完全摧毁。

  •   战机的飞行速度一般在音速左右(1个马赫)。但导弹的运行速度可以非常快,在飞行中段实现4倍到超过10倍的高超音速并不困难。这使得留给对方的反应时间非常短。在战争中,速度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之一。武器的速度越高,敌方要防范和击毁就越困难。

  • 即使在无人机大量出现的今天,主战的战机依然需要人来驾驶,极为昂贵的战机,尤其极为宝贵的空战飞行员的伤亡是战争中难以弥补的损失。但是,导弹和超远程火箭炮发射单元一般很难受到敌方杀伤,并且相对比较容易在战争中生产补充。

  • 从成本上说,中短程导弹,甚至超远程火箭炮的价格都不低,如解放军报曾报道过,2008,某弹药基地仓库起运的新型弹药,该弹药的储存运输箱每箱长7米、重量2吨、价值150万元。符合此特征描述的解放军现役弹药应为300毫米火箭弹,相当于1枚该弹的价格为75万人民币,这是一辆高级宝马或奔弛车的价钱(参见:远程火箭炮营一次齐射耗资一亿元人民币)。但相对来说,即使一次齐射耗资1亿人民币,如果打掉敌方一个机场,以及机场上的战机,其交换比依然极为划算。因为现在的主战战机一架都得数亿人民币。一枚DF-21D价值上亿,但即使以23枚打掉一艘航母,甚至只是敌方主力的导弹驱逐舰,其交换比也是划算之极。后者的价格都是几十、上百亿人民币,甚至上百亿美元计算。

 


中国解放军现役PHL-03300毫米火箭炮

 


以制导弹权思想迅速提升中国总体军力



    在过去,因导弹和超远程火箭炮的精度不足,难以与飞机抵近的攻击相提并论。因此,以上定性分析的优劣对比并没有成为现实。如果精度不足,不仅需要更多导弹,甚至可能根本就无法有效在战争中实际达成战术目的。例如,第一次海湾战争中伊军向联军发射了很多飞毛腿导弹,但基本上都因精度太低无法有效命中真正的战术目标,还有另外一些被美国爱国者导弹拦载。

但是,随着中短程导弹和超远程火箭炮系统的圆概率误差CEP越来越好,各种战场感知技术越来越强,量变正逐渐形成一个质变过程。“制导弹权”的潜在优势正越来越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具备压倒制空权和制海权的可能,虽然后两者依然是长期必须的。


中国首创反舰火箭炮WS-64CEP最优可达10米,飞行速度超过5马赫。

 

因此,以《超越战争论》中的战争维理论为基础,中国继续在空战武器和海战武器上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同时,如果以制导弹权思想确立自己的武器发展思路,将会迅速提升总体上的战力。目前已经可以明显看出,由于DF-21DDF-26等中程弹道导弹的服役,美国的制海权优势已经大打折扣。如果中国大量装备精度较高的5001500公里范围的中短程导弹,美军在整个第一岛链的军事基地对中国就不再有威慑的意义和价值。而对台海问题,“制超远程火箭炮权”完全可很大程度上替代登陆作战武器系统。后者在潜在的战争中不仅价格高昂,而且面临极大的人员损失风险。


射程超过400公里的卫士-2型超远程火箭炮系统,可覆盖整个台湾岛

 

相对其他武器系统,中国在导弹技术上拥有相当大的优势,尤其在价格低廉的超远程火箭炮系统上拥有极为丰富的技术储备。但是,直到目前依然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导弹权”思想,尤其是在相对强调在“制空权”和“制海权”上进行补课的今天更是如此。没有在已有优势基础上系统地制订领先西方国家的“制导弹权”思想,是中国当前国防建设的一大缺憾。

 



“超越”体现在哪里?

 

《超越战争论》以循环因果律方法为基础,将军事和战争理论研究的科学化程度推向了空前的高度。该书实现了以下三个超越:

  • 超越特定武器装备。本书可适用于过去、现在以及未来任何武器装备(冷兵器、热兵器、机械化兵器、信息化兵器、核武器、太空武器、高能束武器、无人武器装备……)。

  • 超越特定作战环境。本书可适用于陆战、海战、空战、太空战争等任何作战环境。

  • 超越战争范畴。超越单纯战争范围来研究战争,将战争仅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投资手段,并将战争手段与和平手段进行投入产出的对比分析,从而获得理性评估战争的系统标准和依据,以及实现和平的绝对条件和相对条件,从而相当于找到争取和平的严格逻辑路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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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涛,纯科学理论创始人,国防云特约军事专家。中兴通讯国际市场副总裁,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市场总经理,现为数码视讯国际投资总裁。

出版专著:《通播网宣言》《生态社会人口论》《纯电动拯救世界》《超越战争论——战争与和平的数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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