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代史上国共双方对历史上异族政权的的评价都呈现“精分”迹象
本站已不再更新,详情见关于本站,如果有缘的话我们微信(youwuqiong2022)再见吧!
知乎上有人邀我回答的一个问题,也在微信公号里放一下
为什么近代史上国共双方对历史上异族政权的的评价都呈现“精分”迹象,时肯时否?他们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
这种“精分”甚至延续至冷战期间。毛曾以元灭宋,清灭明喻日本侵华的野心,但在同一时段对成吉思汗陵西迁予以肯定。蒋也称成陵西迁“关乎民族精神”。蒋在撤台后也多次肯定成吉思汗,他在《中国之命运》中批判过满清,治台时期的教科书却颇有予以肯定处。而同时他也歌颂南明尤其是郑成功的抗清义举。50年代大陆曾有禁止使用“满清”称呼的禁令,但同时期肯定嘉定,江阴军民抗清的出版物里有称清军入关为外国侵略的,亦是此时《新民主主义辩护士》里也再次提出“成吉思汗是当时蒙古的汗,中国俄国都是受侵略的”凡此种种,原因何在?
杜车别:
我只能说一下个人的看法。先声明一下,我全部的观点都基于反对民族压迫,树立正确是非观念,真正意义上长久维护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要扣帽子的人可以闪开了。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对民族问题缺乏独立的、深刻的理论认识,这种情况下,对许多历史问题,民族问题,往往就采取急功近利、只管眼前的态度,缺乏内在一致和长远稳定的政策。
清末,从革命宣传鼓动需要,激烈批判满清,到清倒台,主流革命者又觉得中国落后是固有文化所致,于是对满清批判就成了可有可无,而根据从西方舶来的半吊子民族国家理论,又觉得只有承认蒙元、满清等民族压迫政权的合法性才能保持领土的合法性,才不会招来洋大人的非议。到了抗日时期,出于反侵略的现实需要,则又用元、清类比日本侵华了。建国后中苏论战时候,同样是眼前需要,又把鲁迅说的话搬出来用,以此划清中国和历史侵略成性的“成吉思汗”的界限,以应对苏联的指责。
至于蒋介石,不仅对元清暧昧,膜拜曾国藩这个屠夫,其就是对日本也有诸多软媚表现,哪怕战胜日本后都如此,tg方面有的血性,他都未必有。
这种理论认识上的混乱,如果从具体直接的角度说可以分成两个方面:
第一、对侵略的危害,对民族压迫尤其是大规模民族压迫的危害的认识,从来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理论化的高度
第二、盲目迷信、媚合西方炮制出来的民族国家理论话语体系,盲目搬运苏联的经验。(后者其实是前者的自然延续)
先说第一点:
近现代以来,大部分知识分子也好,tg也好,国民党也好,说起侵略,说起压迫,那当然都是反对的,但这种反对很大程度出于朴素的情感,而非真正上升到理性的深刻认识。大部分普通人,自然更是如此。比如日本侵略,不反对,那不就成汉奸了么?
这种情况,甚至到现代也没有改变多少。
而某些自命能够摆脱“狭隘”情感束缚的“精英”,则觉得自己思想更超脱,不受普通人狭隘情感的束缚,能站在全人类,地球公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觉得中国如果被先进国家侵略,不但不是坏事,还是好事,他们甘心情愿做带路党,还理直气壮,充满自豪。抗日时期,一些汉奸,其中部分应该也是抱有这种心态的带路党。
可以说具备朴素的情感是好的,但仅仅有朴素情感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问一个严肃的问题:侵略,以及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伴随侵略而来的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究竟会对文明的发展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是不是真的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无关紧要,无足轻重。有没有侵略和压迫都是那样。甚至如某些人想的还有益? 有满清统治,中国文明是这样;没有满清统治,中国文明都是这样。侵略和民族压迫根本不会对文明的走向有任何触动。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一些人对蒙元、满清当成中国文明的自然延续,认为蒙元、满清没有导致中国历史停滞乃至倒退,当然就是合理的。一些汉奸、带路党的想法,也成了合理的。
但真正严肃认真的思考一下,对此的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我过去就曾经从理论上对这个问题有过阐述,这里再简略陈述一下
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
有如下四个特点:第一、社会结构的封闭性,第二、统治暴力的界限性,第三、奴性的背景化(空气化),第四、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1 社会结构的封闭:
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压迫,比如阶级,文化水平,职业等等,所导致的社会结构,本质上都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比如阶级本质上是经济地位共同体,而在任何社会中,不同阶级内成员的流动转换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是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的性别歧视,性别压迫,本质上也因为包容在最密切的家庭亲属关系内,建立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开放性流动性,而不可能出现全体男性都是高人一等,全体女性都低人一等的情形 。
唯独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压迫,形成的社会结构是完全封闭性的,由于少数民族压迫必然伴随着民族血统化的观念,导致民族身份完全由主观认定血缘关系来决定(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出身是什么民族就是什么民族,无法凭借任何个人自身的因素改变。而民族出身又决定了政治地位和个人权利的上限与下限,社会结构完全被血缘关系封闭起来。整个社会难以形成真正的上下对流运动,思想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都由于社会缺少本质的活力而无法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只能在比较低的层次上徘徊。
2,统治暴力的界限性
在非民族压迫的社会里,正因为暴力的施加没有天然的界限,如果你无限度使用暴力,今天杀这些人,明天杀那些人,那谁知道后天会不会杀到自己头上?滥用暴力的结果往往是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统治难以长久维持。所以统治者使用暴力必须更谨慎,更节制,必须更耐心听取不同的意见,甚至反对的声音,否则他的统治难以长久维持,因为他是一个人对抗所有人。
而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也即被统治者大部分属于另外的民族,那么民族就成了使用暴力的天然界限。在界限以内的,也就是属于同一个民族的,不但尽量不用暴力,反而千方百计用各种物质的,精神上的好处笼络优待,而在界限以外的,也就是属于另外一个民族的,则肆无忌惮用暴力摧残压迫,乃至肉体上的大规模灭绝,都无所顾虑,因为他赖以统治的基础就是他的同族,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作为统治的最坚定的后盾,再加上军队掌握在手里,暴力使用的越是彻底,越是残酷,统治就是越是稳固,而根本不必担心有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的危险。这也是为什么民族屠杀种族屠杀比起任何其他形式的屠杀都更值得加倍严厉的谴责,因为其产生的危险更大,制约的力量更薄弱。
3 ,奴性的背景化
由侵略所造成的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本身就如同做了一个大筛子,大部分有骨气,有血性,宁折不弯,品格高洁的人都在反抗中死于屠刀下,而活下来的则大多是苟且偷生,懦弱怕死,胆怯委琐的,麻木浑噩的。
当民族压迫作为一个大背景,一个既成事实而存在,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大部分人在暴力威胁下屈服,低头,默认自己是二等公民的屈辱事实。在暴力胁迫下扭曲自己的意志,隐瞒自己的观点,成为无时无刻不需要面对的现实;欺软怕硬成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最自然的行为准则。
就象人要生存必须呼吸空气一样,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奴性也成了生活所必须的东西。无耻、卑劣、势利、猥琐、冷酷,擅长奉承迎合,更能卑躬屈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如鱼得水,活得更快乐,能爬到更高的位置上。
这种情况下,整个民族的品格都必然产生退化。形成被压迫民族特有的国民性。
4,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所谓意识焦点的偏移,从统治者的层面来说,以一个少数民族去统治人口多数的民族,这个事实本身就占据了其注意力的大部分,足以让他们感觉危如累卵,战战兢兢。他们最担心,最害怕的就是多数民族力量强大了,头脑聪明了,团结起来推翻他们的统治。他们的意识焦点必然集中在提防限制分化主体民族之上。于是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活力和统治者的既得利益是构成最直接的对立。社会的进步,比如政治权力的民主化,人民精神的健全化都对民族压迫之继续维持构成直接的威胁。
而在非民族压迫的情况里,统治者的意识焦点更多的只是尽量保持自己的地位和享乐或者一部分权力就够了,和文明进步,社会发展之间并不构成最直接的对立,近代一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变革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明代中国展现的非凡活力和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即便有时候会形成一定的冲突,但统治者内部也难以一致协调,不能形成对进步真正强大的阻碍。
而从普通人民的层面来说,那些本来就消极充满惰性的人,在民族压迫的条件下,因为形成了奴性的习惯,其意识焦点只会在放在如何驯顺的充当异族统治者的奴才仆从,甚至把这种被奴役的状态,视为理所应当,天经地义,如果不让他们受到奴役,他们反而觉得不舒服,不自在,这些人自然难以成为推动进步的力量。
而对那些社会中比较积极活跃,感觉敏锐,倾向于进步的人来说,在民族压迫的现实没有改变的情况,占据他们最大注意力的是如何推翻民族压迫的现状,如何把异族统治者驱赶下台。在这个意识焦点下,分配给对社会更深层次进步的关注,对科学进步的关注必然会弱化减少。
综合以上所说的这些,一个社会的进步是由人实现的,但民族压迫的事实使的社会中所有人的意识焦点都偏离本来正常的轨道,也是导致文明进步放慢乃至停滞倒退的重要因素。■
以上可见,从理论上分析,大规模外来侵略,尤其是历史上伴随侵略而来的落后少数民族对先进多数民族的压迫对文明的进步发展就有极大的危害性。
从理论高度认识清楚这种危害性,那么才有可能对历史上的大规模民族压迫政权元、清保持前后一致的严厉批判态度。这不仅在于能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能让国民在未来类似可能的侵略和压迫发生时采取坚决抵抗的态度。也在于这样才能对本民族的思想文化价值有一个不扭曲、不变形的认识,而非头脑简单的根据短时间内的情形抹黑丑化自卑自贱。
而且,有了理论上的清晰认识,也能找准批判蒙元、满清的定位点。这个定位点就是民族压迫。我们批判蒙元、满清不是针对哪个民族,歧视哪个民族,而是批判民族压迫本身。民族压迫的程度越大,规模越大,卷入的人口数量越多,批判程度也就越严厉。建立压迫占人口多数的民族之上的政权,这种民族压迫为主基调的政权,就是伪政权,不能承认这种政权的合法性
如果用理学家邵雍的话说:“天下之正莫如利民焉,天下之不正莫如害民焉。能利民者正,则谓之王矣。能害民者不正,则谓之贼矣。以利除害,安有去王耶?以王去贼,安有弑君耶?”
用邵雍的逻辑,即便是汉人如果建立一个政权,还是害民,在百年或者两三百年内使得文明停滞倒退,那也不能承认其合法性。对蒙元、满清不过是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
没有这种理论上的清晰认识,也就难免为了眼前需要,不断改换态度,乃至歪曲篡改历史。甚至会有这样的糊涂观念,觉得一批判蒙元、满清,就是伤害哪个少数民族感情。
现在再说第二点,
盲目迷信、媚合西方炮制出来的民族国家理论话语体系,盲目搬运苏联的经验。
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本身就是一个千疮百孔,破绽百出的理论。
要使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有意义,仅从形式逻辑的要求上来说就不能用与国家的关系来定义nation,否则就成了典型的循环定义。Nation-state是用nation来定义的,而nation又是用nation-state来定义的(即建立或已经建立nation-state的群体叫做nation),完全是一个死循环。
在当今,nation确实变成了用与国家之间关系来定义的概念(即已经拥有国家或者有资格拥有国家的人民群体叫nation),nation-state这个名词所陷入的尴尬处境。只要按照一种逻辑上保持一致的标准,你就会发现,可以把现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说成是nation-state,也可以把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说成不是nation-state,这个概念成了一个典型的,自相矛盾毫无实际意义的概念,这正是现在nation已经变成国家的一个附庸概念所造成的结果。所以西方人又不得不制造出另外的单词(如mono – ethnic state ,multi– ethnic state,[1])来摆脱这种困境。
但至少在所谓nation-state在西方近代刚被提出的时候,这个概念是有意义的,而有意义的前提正是当时所谓的“nation”,在大部分的人心目中首先还是一个独立的,纯粹的民族概念,而并不是一个用“国家”来定义的概念。这不仅从勒南和马志尼给nation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来,而且也可以通过一些围绕着所谓nation-state理论而宣传的主张原则中明白这一点。比如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者所谓的“民族自决原则”,等等都是如此。
如果按照某些人理解的那样,在当时,民族(nation)的意思已经就是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或者是已经建立国家的人群,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群,那这些主张都成了无意义的废话。
按照西方近代的主张,一个民族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什么是一个民族呢?就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
怎么判断一个群体是否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呢?就是看他是否是一个“民族(nation)”?也即是否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这是当时西方人的“民族国家”理论,民族自决原则的真实本意所在!
如果把当时所谓的nation就定义成所谓的,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或者已经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上述的这些主张就变成了,因为有资格建立国家所以有资格建立国家,或者因为是一个国家的,所以是一个国家,这显然又是典型的毫无意义的废话,又成了同义反复了。
至少在19世纪以及20世纪早期的时候,nation一词真正的含义还是与国家独立的一个概念,还是纯粹从文化和心理认同包括主观认为的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血统上来定义的一个人群共同体也即“民族”。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nation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使得其成为一个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附庸性质的概念呢?这种变化又是从什么 开始的呢?
这还是要从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理论说起,尽管现在一些人千方百计的为“民族国家”寻找似乎更合理,更说的过去的解释[1],但在这个概念最初提出的本意确实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而这所谓的“一个民族”中“民族(nation)”的含义正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也即纯粹意义上的民族,而非用国家来定义的民族,现在大部分人也是承认“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个含义的。并且还对nation – state与national state的含义作了区分,指出前者是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这种“国家、民族、文化完全对应和吻合的民族国家(nation – state)几乎不存在(《圣经》中虚构的民族国家除外)。‘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一种神话 ,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实现。爱尔兰、日本和瑞典比较接近于理想范式 ,但前者还包括了新教徒 ,后者包括萨米人 ,日本也有阿伊努人等。英文的 nation – state 表达的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理想模式”。而national state则是现实中存在的,“由一个主体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所组成的国家”[2]
既然nation – state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地球上从来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那么这个概念,或者说这个理论提出来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就说到问题的关键了!关键正在于,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从一开始被提出来的时候,就并非是作为一种严谨周密的学说而提出,而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政治上的煽动宣传,是一种想当然的鼓吹,它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可以经得起严密细致的考证的概念,从一开始就千疮百孔,漏洞百出。作为当时宣传这些概念,和这些主张的人来说,可能仅仅是一时的政治需要,比如说鼓吹自己国家的人民是都是同一种文化,有着同一种血统的人,应该团结起来为国家出力奋斗,抵御外国政治势力或宗教势力的干涉,自己的国家自己做主。或者说看到本民族的人被其他民族所压迫,认为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局面,所以提出要求本民族的人都团结起来,建立自己的国家。或者说看到属于同一种文化,认为有同一祖先来源的人被分割在几个不同的国家,觉得有必要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等等。总之是形形色色的政治需要或者民族热情促使他们提出了所谓民族国家的口号,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主张。
他们在进行这种宣传的时候,考虑的仅仅是口号的响亮性,煽动性有多强,而没有考虑这种口号,这种宣传是否真的严格意义上符合实际情况。并没有真正细致的思考过他们所鼓吹的所谓民族国家,或者鼓动要建立的民族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认为所想当然的那样仅仅只有一个民族存在。
而当他们真正考虑到这一层的时候,问题就来了,一方面,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一直以来所鼓吹所宣扬的原则是错误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希望在他们所谓的民族国家领土范围内的其他民族真的按照他们一直鼓吹的原则那样也来个独立,分裂国家,再建立一个民族国家。
那怎么办呢?对他们来说,一个很自然的选择就是故意隐晦模糊甚至歪曲民族也即“nation”的定义。当自己需要独立或者希望其他国家中的某个民族进行独立的时候,他们就说一个民族(nation)一个国家,这里所谓的nation自然就是有自己独立文化和认同的群体了。而当谈到自己已经建立的国家的时候,他们就尽量混淆nation的概念,尽量回避nation的真实含义是什么,而是把原先鼓吹的“一个民族(nation)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的论断偷换成“一个民族(nation)就是有资格建立独立国家的群体”,也即把规范命题偷换成了实证命题,甚至直接把所谓nation的定义偷换成了“已经拥有国家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群体”。
换而言之,对那些他们不希望独立建国的群体,即便这些群体确实符合nation的真实含义,确实拥有自己独立的文化独立的认同,他们也可以说你们已经和我们在一个国家里,当然就是同一个nation,所以你们没有资格独立,或者说我们宣传的是一个nation应该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而有资格建立国家的才叫nation,而你们没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所以当然就不是nation,也就当然不应该独立。这是典型的诡辩,但是对西方围绕着nation这一概念的解释来说,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对于西方围绕着nation这一概念玩弄的把戏,恩格斯有一句精辟的评论“这种‘民族原则’是‘绝顶荒谬的’“是一句便当的空话 ,需要时利用利用 ,不需要时就一脚踢开”[3]
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本身就是一个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体系。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把民族国家观念当成一个工具利用,需要时就用,不需要时就踢开,或者用文字游戏的方法来篡改其含义。
而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从清末以来,盲目迷信搬用西方的民族理论,在一个错误的地基上,再建立自己的所谓民族理论。这种理论上的矛盾也自然不可避免的反映到了对历史问题和现实民族问题的态度上的忽此忽彼的矛盾混乱。
比如为了迎合所谓民族国家理论,既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那就制造出一个国族的概念,然后所有在国土境内的民族都放到了国族这个大篮子里。这样就是所谓蒙 、满、汉都是同一个国族。历史上的侵略自然就成了所谓兄弟睨于墙,不是什么侵略压迫了。 另一方面,仍然是出于对西方伪善的民族理论的膜拜,是不能让有自己独立的文化习俗或历史记忆的族群放弃自己的民族认同的(西方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并不完全遵守),必须尊重他们有自己的民族认同,所以所谓的国族,完全就是一个架空的概念,具体落到实处,仍旧是严格区分国内不同民族界限,甚至这个界限变得更加僵化固定,不可变动,无法融合。
在这种矛盾和精神分裂的情形下,本来真诚的相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现在为了国家的需要尽量要把不同民族放在一个国家里,而不愿意都分裂成独立的国家,于是国家觉得对少数民族亏欠了,万分内疚,于甚至对本来没有文字的民族都要制造出文字来,更有甚者,对原先没有基本认同的群体,也不是将其融合到主体民族中来,而硬要指派成一个独立的民族。
而对历史上建立在侵略和大规模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政权,也出于这种理论认识上的混乱,觉得不能严厉批判。似乎觉得如果严厉批判谴责这些历史上侵略压迫政权,就会造成领土问题上的如何不利。
这种做法实质上已经不是站在国家本身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去推行政策了;已经是为了平等而平等,乃至牺牲国家的整体利益,实际上也牺牲这些民族的人民本身的利益。造成的结果是人为加深了一个国家内不同民族之间的隔阂与对立,人为削弱了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人为促成了民族分裂势力的增长强大。
这其实就是整个理论体系和是非观念上仰西方鼻息,小心翼翼看西方人颜色,腰杆不硬的结果。
这种仰西方鼻息,还存在中国人过度迎合的成分。批判蒙元、满清民族压迫政权,即便按西方观念,也完全合理。至于领土,侵略者侵略扩张得来的领土,由反侵略、反压迫而起的政权接管,在道义上完全应当。如果这个原先的侵略者早就丧失自己独立的根基,那其全部领土在后起政权能够控制范围之内的部分,为后起政权所有,也是天经地义的。
至于新中国盲目模仿苏联政策,又是不顾苏联和中国的不同历史和国情。
历史上沙俄确实是一个疯狂进行侵略扩张殖民的政权,其侵略吞并大片领土,推行残酷的民族压迫。这和英法之类大肆扩张殖民地,在殖民地建立民族压迫政权是一样的。只不过沙俄的殖民地和其原本领土是连续相接的。按照二十世纪的演变趋势,各殖民地的解放和独立是早晚的事情,殖民地人民推翻殖民者的统治,建立独立的国家,也是完全正义,有利于世界进步的。而一战时期,苏俄的建立,如果要把原来沙俄的领土整合在新生的国家范围,其意识形态就必须如列宁所说的那样尊重原本被沙俄压迫的各民族的民族自决要求,,才能形成一个新的各民族平等联合的苏维埃共和国,这是让沙俄时期广大领土不至于四崩五裂,唯一可行的道路。
尊重民族平等的意识形态也是布尔什维克存在的基础,没有这个意识形态,统一的苏共也不会存在并发挥把各加盟共和国联系在一起的作用。这是苏联的国情。斯大林总体上也是认同列宁的主张,具体上稍微偏向俄罗斯一些,就被列宁谴责了。
有一些人,无视沙俄的侵略和压迫,片面认为列宁的政策导致后来苏联解体云云,这其实是错误的。列宁、斯大林的后继者僵硬,不能与时俱进则是另一个问题。
但反过来说中国的历史国情和苏联完全不同。历史上沙俄是压迫者、施害者。而在中国,满清政权是压迫者,施害者,汉族和其他广大少数民族一样是是满清政权下被压迫者,是受害者。如果说对苏联来说,当务之急是反省大俄罗斯主义的危害,批判沙俄时期大俄罗斯主义给各族人民造成的伤害,那么在中国的国情,首先是批判肃清、蒙元、满清等统治时期大规模民族压迫造成的危害,包括对思想文化的扭曲,重新树立起主体民族文化上的强大吸引力,凝聚力,这样才有利于国家的稳定统一的长久大局,也有利于中国软实力的真正复苏崛起,再现辉煌。
最后再说一下,以上所讲两点理论认识上的混乱,其实又和中国自己的民族(族类)理论传统被满清近三百年统治人为中断。这导致清末以来,中国人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全盘模仿套用西方人的话语标签体系和认识模式。这种生硬的模仿搬用,势必在认识和实践上导致一系列的混乱、自相矛盾。
中国从古代就有民族的概念和理论,不过在古代对应于现在“民族”这个现代词汇的是“族类”。
江统《徙戎论》里就有春秋以来“族类”(民族)概念的归纳性阐述,也可以说是定义
“《春秋》之义,内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语不通,贽币不同,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或居绝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岖川谷阻险之地,与中国壤断土隔,不相侵涉,赋役不及,正朔不加。……其性气贪婪,凶悍不仁”
从他给出的归纳来看,春秋时期华夏人对民族这一个概念的认识程度已经高度成熟,达到现在大部分现代学者的水平。并不比中国解放后一直尊奉的斯大林给民族下的定义: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逊色多少,同样不逊色于当代西方人对民族的理解。
王夫之的时候则更明确地在民族相关各因素之间之间划分出了层次从属关系,并且最终的一环落实在文化风俗之上,着是对民族概念的认识更趋深刻的表现。
“夷狄非我族类者也。”(《读通鉴论》卷四)“夷狄之于华夏,所生异地。其地异,其气异矣。气异而习异。习异而所知所行蔑不异焉。” (同上,卷四十)
也即地异推向气异,气异推向习异,而最终习异导致民族的区别,王夫之能认识到民族各因素之间并非是并列同等关系,而是有着内在的层次关联,这是很了不起了。
按中国传统的成熟的民族(族类)主义观念,华夷之辨的观念 本身就有谴责大规模民族压迫,辨明一个政权是野蛮还是文明,是进步还是倒退的大是大非的含义。
正如我过去引用王夫之的论述是评论的那样。
王夫之斩钉截铁掷地有声的提出一个论断“可禅,可继,可革!而不可使夷类间之”。这话,百年之下,读来,犹如雷震耳,虎虎有生气。翻译成白话,就是说,一个文明国家的政权,可以让出来,可以继承下去,也可以革命造反加以变动,但决不能让野蛮加以统治掺杂。那样就会导致文明停滞倒退甚至毁灭的灾难性的后果,也就是王夫之所说的“中国之文,乍明乍灭,他日者必且陵蔑以之于无文,而人之返乎轩辕以前,蔑不夷矣。”
王夫之阐发的族类思想,在现在看来还是有其意义的
“是故中国财足自亿也,兵足自强也,智足自名也。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休养厉精,土佻粟积,取威万方,濯秦愚,刷宋耻,此以保延千祀,博衣、弁带、仁育、义植之士甿,足以固族类而无忧矣。”
“公其心,去其危,尽中区之智力,治轩辕之天下,族类强植,仁勇竟命,虽历百世而弱丧之祸消也。”
“故仁以自爱其类,义以自制其伦,强干自辅,所以凝黄中之絪缊也。今族类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义之云云也哉!”
元末明初,文人对评价蒙元尚抱有糊涂观念。但到了方孝孺已经阐明大是大非,其正统、变统之论把元列入变统
到了明代中期丘浚则说的更清晰明白
“以夷之性,因华之俗,用戎狄之猛鸷,假中国之位号,而华人之不逞者,又为之指示弥缝,所以其毒远甚,其祸尤惨。观诸渊、聪,可鉴也已。自是以后,夷狄之祸,比汉魏以前为甚。滥觞于元魏,洋溢于辽、金,滔天于蒙古极矣。不有圣明者出,安知全天所覆者,不至于尽有夷而无华哉?盖天地开辟以来一大祸也。我圣祖再造之功,如此其大,承其后者,当思履霜坚冰之戒,析其萌而谨其防,毋使其朕兆微形,芽蘖微生,则千万世中国生灵之幸也。”
到了明末清初,王夫之又使族类思想更为深刻和完备。
应该说,如果顺延这个族类观念发展的路线,没有满清两三百年打断,那近代以来,中国人在民族理论问题上的话语权不会完全操纵西方人手中,先进的知识分子对蒙元、满清的评价,是能够接续方孝孺、王夫之的道路,保持系统性和一致性的。
另外中国固有的这种族类思想,本身也就具备包容性、融合性 ,不是僵化、固化各民族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不同少数民族被吸引乃至融合入主体民族,对国家之长久稳定强大,有积极意义。如唐人程晏所说:四夷之民,仁义忠信,能驰心于华, 不谓之夷矣;中国之民,忘弃仁义忠信,虽身出于华,反窜心于夷,吾不谓之华矣。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杜车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