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于腐败是想象而非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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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历到崇祯初期的一些民生记载
一些人描绘的图景是,明朝在张居正死后的万历时期就暗无天日,到了天启魏忠贤专制情形进一步恶化,再到崇祯时期,老百姓在极端腐败的统治下,没活路,这才纷纷造反,最后导致明朝垮台。
抱这种观点的人,可以把万历时期征收矿税,文官群体鬼哭狼嚎,奏疏里描绘出种种可怕情形的一一列举出来。简直天崩地裂,老百姓水深火热,这样的材料随便搜罗就一大堆。至于到天启时期和崇祯时期,黑材料当然就更是要多少有多少了。
然而在摆脱了当时利益纷争导致的恶意丑化,哗众取宠的描黑污蔑之后,在众多人后来的回忆里,晚明却并非如此不堪,在没有自然灾害时,老百姓日子过得惬意着呢,甚至一直到天启时期,崇祯初期,依然有百姓生活舒服的记载。
写于明末清初的《樵史通俗演义》开头就有一段话:
“且说明朝洪武皇帝定鼎南京,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四海宾服,五方熙皥,真个是极乐世界,说什么神农、尧、舜、稷、契、夔。传至万历,不要说别的好处,只说柴米油盐、鸡鹅鱼肉、诸般食用之类,那一件不贱。假如数口之家,每日大鱼大肉,所费不过二三钱,这是极算丰富的了。还有那小户人家,肩挑步担的,每日赚二三十文,就可过得一日了;到晚还要吃些酒,醉熏熏说笑话,唱吴歌,听说书,冬天烘火夏乘凉,百般顽耍。那时节大家小户好不快活,南北两京十三省皆然。皇帝不常常坐朝,大小官员都上本絮聒也不震怒,人都说神宗皇帝真是个尧、舜了。一时贤相如张居正,去位后有申时行、王锡爵一班儿肯做事又不生事,有权柄又不弄权柄的,坐镇太平。至今父老说到那时节。好不感叹思慕。”[1]
即便到了辽事大起的万历末期和天启时期,日子还相当舒服。不妨把广东的陈舜在《乱离见闻录》中的回忆翻译成白话文:
“我生于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二十六日卯时,父母都是二十三岁。当时一片升平景象,四方的百姓都幸福(时丁升平,四方乐利),又家住在海边,是鱼米之乡。一斗米不到二十钱,一斤鱼才一二钱,槟榔十颗只要两文钱,一斤肉、一只鸭子只要六七文钱,一斗盐三文钱,百般平易。就是穷人也能幸运的借此平安生活,徭役和赋税的负担都很轻。一年两熟,种地的人肚皮都吃的饱饱的,读书人喜好词章,工商人士、三教九流都舒适自在,这是何等的快乐啊。(穷者幸托安生,差徭省,赋役轻,石米岁输千钱。每年两熟,耕者鼓腹,士好词章,工贾九流熙熙自适,何乐如之)”[2]
南方人是这样描绘的,那北方人又如何呢?在某些人看来,明代南方富裕,上面的记载说明不了多少问题,北方肯定是穷困得多了。那就还是看看当时人是如何记载的吧!
山东诸城人丁耀亢万历二十八年出生,死于康熙八年,他在明亡后写过一些诗回忆万历时期的情形,其中一首是《古井臼歌》是这样写的
道旁废墟存古井,石上绳痕吊水影。犹有石臼无人舂,倾侧墙隅如覆鼎。
忆昔村民千百家,门前榆柳荫桑麻。鸣鸡犬吠满深巷,男舂妇汲声欢哗。
神宗在位多丰岁,斗粟文钱物不贵。门少催科人昼眠,四十八载人如醉。
江山鼎革成新故,物化民移不知处。空村古鬼起寒磷,荒原野火烧枯树。
井中白骨成青苔,舂碓之人安在哉?此物曾经太平日,如何过之心不哀?[3]
其中这句“神宗在位多丰岁,斗粟文钱物不贵。门少催科人昼眠,四十八载人如醉”就是描绘万历时期,一片安居乐业景象的。
还有一首《长安秋月夜》也是回忆万历时期盛世景象的:
长安秋月夜犹明,六街九陌吹角声。角声断处歌钟起,禁城远树寒烟生。
烟连树绕接夜色,宫阙参差分南北。北廓黄云绕建章,南郊白气连沙碛。
忆昔神宗静穆年,四十八载唯高眠。风雨耕甿歌帝力,边廷远近绝烽烟。
辕门大袖酣歌舞,海内文人耻言武。马政屯田久废弛,禁兵糜粟空充伍。
物力太厚天时丰,十钱斗粟羞为农。健牛肥马村巷满,鸣鸡吠狗桑麻通。[4]
这基本是大白话,不必再多解释了。
此外他还有如《精轩有神宗题额》等诗句也是抒发对神宗万历皇帝的怀念之情的,此处不一一摘录。
同在北方的河南,甚至一直到崇祯初期,都还是百姓富足安乐的太平盛世景象,在郑廉的《豫变纪略》有这样的记载,翻译成白话如下:
“崇祯改元的时候,河南这个地方太平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乡村田间一片宁谧景象,没有鸡鸣犬吠的惊扰。粮食丰收,一亩收获数钟,只要输送税银三分。
“当官的人,崇尚廉洁,尚不知道收受贿赂。吏员还没有过村落来索要饭食的。到岁末,老农穿着上好的丝绸衣服,骑着母马,去参加宴饮聚会,送上一百文的钱,就俨然是上客了。(居官者,崇廉洁,尚不知有暮夜之金。吏犹无过村落索饭者。岁暮,老农衣大缣,骑牝马,燕集进钱百,则俨然上客矣。)
“在家居住的士大夫,都建造楼台、园囿、池沼作为娱乐。近水的地方则修建河亭、游舫,蓄养歌伎,演奏丝竹乐器。花晨月夕,酣不绝。风流吟啸,如同晋人一样。其间如果有朴实憨厚,不跟着时髦一起享乐放达的人,大家就群起嘲笑他太土老冒了(或有朴鲁不为放达者,则群起而非笑之曰‘伧’。)。”[5]
2、当时人对明末清初吏治对比的证词
当然百姓在收成好,气候宜人的情况下生活舒适不等于社会不腐败。反正把朝代灭亡原因归为腐败,总是一剂万应灵药,保险得很,决无犯错之虞。就如一贴狗皮膏药,不管三七二十一贴上去就行。
许多年以前,在我只靠教科书或主流宣传来获取历史印象的时候,也曾经是这么认为的。但随着对明代历史了解的增多,对这个贴到明朝晚期的狗皮膏药就产生了怀疑。
就如我上面提到写于明亡后郑廉的《豫变纪略》里就明确说崇祯改元的时候:“居官者,崇廉洁,尚不知有暮夜之金。吏犹无过村落索饭者”。
如果再进一步考察,查看万历崇祯时期编修的地方志记载的情况,就更可以发现事实和许多人想象的大不一样,明代晚期不但不象一些人描绘的如何腐败,相反清官的比例之高是惊人的。
以明末著名通俗文学大师,曾经出任寿宁县令的冯梦龙编写的《寿宁待志》中记载的寿宁县而论:
戴镗,万历十八年任“奸尻屏息,库藏充实,卓哉能者,不但循良而已”。
方可正,天启四年任,“留心民瘼,清节如水”
周良翰,天启六年任,“崇祯4年正月,以儒生鼓噪解任,转江西王府。强力任事,令出必遂,吏畏民怀,为不肖子衿所累,悲夫”[6]
至于崇祯七年任寿宁县令的冯梦龙自己,那就更是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官了。
再举一个《万历归化志》(万历42年刻本影印,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中记载的归化县令的情况:
庞一夔,万历14年任“宽恤里甲,严驭吏胥,疏滞狱、剔蠹弊,奉法循理,民益安之,至礼耆宿,振学校,尤惓惓焉,屡膺旌奖”
陈大贤,万历17年任“刚果明决,清慎廉勤,其侵渔奸尻,咸置诸法,善者怀德,恶者畏威,去之日,行李萧然,有古廉吏纲”
史载德,万历20年任“练达识时,平易处众,建义仓以济荒歉,辟县门以壮形势,催科抚字不见其扰,狱讼听断庶无含冤,居任六载,声誉著闻”
洪都,万历26年任,“正节凛然,奸尻敛迹……百姓为之谣云‘冰心铁耳宰归阳,夜月花村无犬吠,其棠再布几年恩,满邑桃花春日洒’”
陆永恩(这里的字是“永”还是求,难以辨识),万历30年任,“家学渊源,信度率真,雅无贵介气,以不善事上归去,去之日两袖清风,民之攀辕卧辙者如失慈父”
周宪章,万历38年任,“慈祥恺悌,平易近民,清操水蘖,白矢天日,率无敢干以私者”[7]
从万历归化志的记载来看,好官出现的比率之高实在惊人,几乎是一个接一个。
其他万历崇祯时期的地方志的记载,清官的比率也都较高,就我所见的有《[崇祯]廉州府志》[8],《东莞志[崇祯]》[9],《[崇祯]乌程县志》[10]等等,为免繁琐,就不再把其中记载的官员评价情况一一摘录出来了。当然这一些地方志不能说明全部情况的,但是能反映一些整体情况。如有人能把所有晚明地方志里官员清廉情况收集起来作为一个样本进行统计学分析,会是一项不错的研究。
更能说明问题的还是明末清初亲自体验过两个朝代吏治、社会风气对比情况的人的整体评价。叶梦初《阅世编》中就有一长段评论。为便于大家了解,转成白话:
“我出生是比较晚了,但还来得及看见前辈老成的风采:重守信诺,严于律己。士大夫都能以名节自励,对清流舆论抱着敬畏态度(予生也晚,犹及见前辈老成,重然诺,严取予。士大夫励名节,畏清议)。”
“虽然确实会有一些人为谋取私利,讨好逢迎权贵,趋炎附势。但这些人的行径一旦败露,被正人君子所摒弃,那他们一辈子都只能活在耻笑和羞辱中,被读书人所不齿,就是当官掌权的人也都会因此鄙视他们。(一为正人君子所摈,则终身不齿于士林,当事亦从而薄之)”
“德高望重的人,不但地方官员会敬畏,听从他的指教,就是更上级官员也会来咨询访问。官府的衙役胥吏(类似现在城管、警察和低级地方干部的角色)也不敢胡作非为,唯恐被地方上的缙绅揭发指摘。虽然有一些缙绅的子弟家僮依仗势力,欺负平民。但自从方禹修先生(指在崇祯元年出任松江知府的方岳贡)来任职后,这种情形也荡然无存。以前一些士大夫在这方面不太注意,在方禹修先生提醒后,就互相告诫禁止,所以弊端很快就能革除。这些风俗在当年(指明朝的时候)被看成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指清朝)想来,就成了只能追慕的古道了。”(凡此风俗,在当年只视为固然,由今思之,遂成古道。)
“我小时候的见闻,官员或许会因为人情关系听从一些嘱托,但没有收受不正当钱财的;缙绅或许会通过书信来传达一些私人要求,但没有贿赂买通的事情”(予幼所闻:有司或有尽情之嘱,而无暮夜之金;缙绅或有竿牍之私,而无通贿之事。)
“至于高级官员整顿官场风气,严肃法纪,尤其不是私人敢于插足的。郡县的衙役也不敢凭借官府势力作威作福,否则一旦传到巡抚的耳朵里,主管这些衙役的地方官员就会连带追究责任。而属下官员,有放纵谋取私利的,科道言官就会以纵容奸人的罪名,不断上疏弹劾巡抚、按察使(直省属员,有任情自私者,科道露章,抚、按以纵奸劾矣)。在这种犬牙相制,上下级官员之间互相监督约束的制度下(犬牙相制,上下相维),就算有不能洁身自好的人,受到环境影响,也只能是‘蓬生麻中,不得不直’了。”
“官员一旦碰上丁忧(指父母死去,按照制度需要辞官三年守制),害怕受到清流非议,就立刻上缴官印,决无留恋徘徊希图再多干些时间的心思。下属官员既然能自重,上级官员对下属也都以礼相待。奉命到郡县基层的官员,也都能行为谨慎,恪守法纪,不敢喧扰百姓,索要财物。所以官吏能够安守职位,百姓也能安居乐业,颠倒黑白的诉讼不多见,政府统治也不严苛,虽然算不上完美理想社会,但也能算小康了”(莫不循循恪谨,无敢喧扰经承、索货无厌也。以故吏安其职,民乐其业,刁讼不兴,苛政不作,虽非至理,庶几小康焉。)
“到了崇祯末之后,福王南京称帝,风气才开始败坏,贿赂公行,法纪废弛,但也就是南京才这样,外边地方上的官员,风气礼法,遵循过去的传统,还没有变化。(自崇祯末,而福藩帝于南中,贿赂公行,纪法尽废。然当时京师实甚,外官习俗相仍,礼法犹旧,尚未变也。)”。
“到了本朝平定江南,派设地方官员,委任各级官吏,风气才彻底败坏,南明弘光的腐败风气变成常态,再找不到先朝(即明朝)的气度了。当事官员往往纵情任意,甚至眼睛里除了贿赂再没有其他东西。讼师衙役,为非作歹,表里作奸,赋役繁重,牢狱之灾以及诉讼对百姓的滋扰不断,郡县的衙役胥吏,能够任意欺凌羞辱读书人。过去还算富裕的家族为了应付官府,没有不破落的。数十年里面,士风萎靡不振,败坏达到极点。”(本朝初定江南,设官委吏,习闻弘光之风,不复寻先朝之度,当事者往往纵情任意,甚而惟贿是求,讼师衙蠹,表里作奸,赋役繁兴,狱讼滋扰,郡县胥吏,得以狎侮士林,旧日朱门无不破家从事,数十年之间,士风靡弊极矣。)[11]
到这里,叶梦珠关于明清两朝风气的对比评论应该已经说得很清楚,腐败的不是已经灭亡的明朝,恰恰是新建立起来的清朝。
有趣的是,叶梦珠紧接在上面的话下,还有一段对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的话,而这段话本身大有玄机,这里直接摘录如下:
“幸遇世祖章皇帝亲御太阿,乾纲独奋,特简巡方,用肃吏治,法纪为之丕变,恶俗因而顿更,复见太平之风,民有重生之乐。始信开基圣主,度越百王万万也。年来士气人心,不无稍懈,又有浸浸日下之势矣。江河砥柱,所仰赖于主持风化者,岂浅鲜哉!”[12]
从这段话看,似乎顺治亲政后,清朝吏治就不错了,风气变好了。但我们和前面的话一对照,就哑然失笑。前面叶梦珠说得清楚“数十年之间,士风靡弊极矣”,也即风气败坏,是在清朝建立统治后几十年的时间里连续发展的过程。而顺治总共只有十八年,如此看来,所谓“世祖章皇帝亲御太阿,乾纲独奋”,就“法纪为之丕变,恶俗因而顿更”云云,乃至“开基圣主,度越百王万万”之类的肉麻话,只是叶梦珠为免受文字狱迫害,不得不战战兢兢拍的马屁。庄廷鑨明史案,杀人无数,血流成河,几乎就是叶梦珠眼前的事,他不可能不心有余悸。
但他又不愿全说假话,所以前面故意强调“数十年之间,士风靡弊极矣”。而对康熙治下,官场依旧腐败的情形,也透露真相:“年来士气人心,不无稍懈,又有浸浸日下之势矣”。
其实前面的“福藩帝于南中,贿赂公行,纪法尽废”这段话,也大半是顾虑清统治者迫害故意说的。叶梦珠自己应没到南京去,他能切身体验到的地方风气即便在弘光时期,还是很不错,所以才说“外官习俗相仍,礼法犹旧,尚未变也”。
真正让他直接感受到腐败横行,就是清政府当权后。但他又不敢直接说清建立统治后,风气才败坏,所以就先推到南明弘光时期,然后小心翼翼说清朝平定江南后,可能是受弘光影响,本来纯洁无暇,结果被带坏了云云。
实则清朝官员贪腐成风,从后金就已如此,这也是靠屠刀淫威维持政权,官吏无节操之必然结果。后金和清的统治者要靠对贪污的放纵,和官吏形成默契的分赃制度稳固统治。宁完我在给皇太极上疏中曾经不打自招:
“但我国贪堕成风,以闭口缩头为高,以慷慨激烈为戒,是以无论大人、小人都养成胁肩谄笑的态度,养就偷盗欺隐的心肠,似此恶俗,牢不可破”。[13]
另在徐明远给皇太极的奏疏中也对后金贪污已成分赃制度的事实说得清楚:
“今之八门收税官吏,无不昔贪而今富,盖因易于获利之故耳!如今之应纳税银一两,必以重秤一两三钱,四五钱者必秤六七钱而后已”。[14]
清在全国建立统治后,更是腐败公行,毫无顾忌。明代知识分子做官还爱惜名誉,清初做官者本无廉耻名誉可言,大半目的就是钱了。史惇在《恸余杂记》里一边骂东林是伪君子,一边也承认:
“东林要钱唯恐人知觉,清朝要钱不怕人知觉。”[15]
3、 甲申之变李自成对官员拷掠情况
最后不妨说一下,甲申之变,李自成在北京拷掠明朝的官员勋戚,许多人言之凿凿说弄出了很多钱,从而证明官员如何腐败云云。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学者对此问题都语焉不详,缺乏详实有据的分析。有些笼统的记载说从官员身上逼勒出多少钱,但一具体落实到人,似乎谁都说不出来哪个明朝官员是被拷掠出数额比较大的财富。而真的结合各种史料相对具体的记载就会发现,李自成在那些官员身上其实没弄到多少钱。
如首辅魏德藻,被严刑拷掠,搜尽家产也只一万多两(恐怕其中还有向别人借的),拷打五天之后,魏德藻死掉了。继续捉来他的儿子追索,最后把他儿子杀了也没发现更多的钱。[16]
另一位高官方岳贡,任户部尚书兼兵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流寇以为这么大官,必定有钱。抓住后也是严刑拷掠,抄家搜刮,结果真是穷的叮当响,家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受刑至惨,已搜其寓,萧然无有一物。欲脱而大用之,方终不屈以死”[17]
据《明史》记载还是松江商人帮他交了一千两银子
“岳贡素廉,贫无以应,拷掠备至。搜其邸,无所有,松江贾人为代输千金。”[18]
其他被严刑烤掠的官员也没见记载谁的钱特别多。有些人实在没钱(如阳武侯薛濂),就骗闯军说银子藏在家里的地窖中,被押到家中又实在挖不出来,最后还是一死。
《黍离小志》中有闯军拷掠百官勋戚的详细记载,涉及人员受刑情况、追索出的银子数量都一一列举。从这份材料看,大部分明朝官员都无油水可刮,很多人受酷刑至死也逼勒不出值得一提的银子数额。明确记载被追出银子的只有七人。
这七人里方岳贡和魏德藻的情况如前所述。和方岳贡一起受刑的大学士丘瑜说是追赃五千两,不过按《明史》记载最后也只逼勒出两千两银子:
“受拷掠者再,搜获止二千金,既而被害。”[19]
其他几人,前首辅陈演被夹棍夹了两次,逼勒出五万两银子后被杀害。(《国榷》记载只有黄金三百六十两加银子万两[20])。孙从度受刑至死,仅得四万两银子。吴履中受刑后交出三千两。
顾诚、樊树志等学者也举不出哪个明朝官员是在李闯逼勒之下曝光出惊人财富的,只能拿嘉定伯周奎被拷掠出五十万白银,还有太监王之心被逼勒出十五万两白银说事,且不说这即便是真的也不过是中等富商差不多。更何况这所谓五十万两白银,是很可疑的!《黍离小志》中的记载是:
“周奎嘉定伯。正在就缢之际,被贼擒去,送刑官三夹不死。坐赃七十万,府第库藏什物田产俱没入,贼伪丞相牛金星据其宅。”[21]
坐赃七十万,意思是摊派给他七十万两银子,而非周奎真交出七十万两白银,最后把他的房子仓库田产全部没收,究竟有多少两银子,则很难说,估计房子等折合进去能有十万两就不错了。崇祯募捐的时候,周奎捐得很少,恐怕并非是吝啬,而是钱真的不多。
其他受刑官员大概银子数目太小,提都没提,其中一些估计真的没钱,受刑至死或受刑甚惨。如“冯垣登夹一日一夜死”,“萧时丰夹四夹死”,“吴伯宗夹一日一夜死”,“郑逢兰夹一日二夜死”,“范方夹一日一夜死”,“李士淳夹四夹,甚惨”,“林增志以削发,夹四夹,甚惨”,“谢于宣夹三夹,死复苏”[22]
综合各种史料看,云李自成所得7000万两白银百分之二十以上来自官员,恐都是夸张的。大部分应该是抢劫自商人和平民,一些记载亦能佐证其对民间的抢掠:
“凡前门各铺,有同乡株连者,有无辜牵扯者,无不货物立尽。”“富户大家,尽行索缚拷夹。”[23]“伪官贼将,日惟抢掠为事。”[24]
4、在明代,要腐败不是那么容易
西方有所谓三权分立,这当然是愚民把戏。但在中国明代倒确实有一套完整的权力制衡约束体系,应该承认这套体系下,腐败确实会有,灰色收入会有,甚至有一些会成为常例,但多被限制在情理许可的有限范围内。
如考虑包括现在的全部中国史,断言明代是官员队伍较为清廉的一个朝代,是符合事实的(尽管明朝自己的官员和知识分子对自己所处的时代往往喜欢狂骂一通,说成暗无天日,来显示自己直言敢谏的精神,显示自己直陈时弊的魄力)。
在上面叶梦珠的话里已经提到明代的制度是“犬牙相制,上下相维”,这里我们就更具体的展开分析一下。
按说古代,皇帝最大。但在明代,皇帝却受着多重约束,决非某些人想象的那样:皇帝下道圣旨,下面的人赶快屁滚尿流执行。
从制度刚性约束的角度上,皇帝自己的旨意(中旨)要转化为国家的行政命令须经两道关卡:
第一道是内阁关,内阁如不同意,可以封驳。如嘉靖时期,“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万历时期,沈一贯的“万死不敢奉诏”等等。
第二道是给事中关,各科给事中按理不过七品小官,但他们的权力却非常大,可以驳回上级的意思乃至皇帝的旨意。钱穆在《国史新论》中说:
“明代又在每一部尚书之下都设有专门的咨议顾问之类,谓之六部给事中,他们有权反驳皇帝命令,只要他们不同意,可以把皇帝上谕原封退回。”[25]
除了制度刚性约束,还有舆论上的弹性约束。明代大概是对皇帝舆论监督最厉害的朝代,皇帝一不小心,就要陷入被群臣狂骂围攻的境地,精神上遭受极大的羞辱和痛苦。皇帝尚如此,从内阁到六部尚书等高级官员就更不必说了。
明代言官骂大臣,骂皇帝,几乎没有他们不敢骂的人。从言论的激烈程度,攻击内容覆盖范围的广泛来说,言官堪比现代的所谓持不同政见者。要说区别就是:
第一、在现代,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持不同政见者都属于政府排斥压制的对象。而在明代,这些人本身就成了政府官员,他们对各种政策提出异见,乃至对皇帝隐私揭发批判,都成了工作的内容,且以此为荣。
第二、持不同政见者,批评政府还注意符合事实,注重把批评重点集中在政策层面;明代言官则唯恐不能耸人听闻,无论什么捕风捉影小道消息,都可成为攻击根据。无论把情况夸大多少倍,对他们来说都理所当然,事实如何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而且他们不仅是批评某项政策。更喜欢揭发甚至编造人的隐私,从生活作风到个人喜好都可成为罪状。
光这么说,可能大家还不好理解。不妨设想一下,假如现在中国,政府一批官员,成天别的事情不做,就是开新闻发布会,或者报纸杂志上写文章,在电视上接受采访,对政府各种政策横加非议,猛烈抨击;对上至国家主席,下到总理乃至各省省长一言一行,生活作风,对人态度,亲戚家属不端行为横加挑剔,甚至收集网罗各种材料进行揭露批判。那你就可以可以想象明代言官是什么样子了。
关于明代言官威力,《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中有较生动描绘
“他们在某些方面相当于我们要称之为公众良心的保卫者的人,因为他们在认为有需要时经常和皇上报告全国各地的违法事件。没有人逃得过他们的监视,即使是最高的官员,即使涉及皇上本人或皇族,他们也直言无忌,……他们如此恪尽职守,真使外国人惊奇,并且是模仿的好榜样。无论皇上还是大臣都逃不过他们的勇敢和直率,甚至有时他们触怒了皇上到了皇上对他们震怒的地步,他们也不停止进谏和批评,直到对他们猛烈加以抨击的恶行采取某种补救的措施为止。事实上当冤情特别严重时,他们控诉得就一定很尖锐刺骨,即使涉及皇上和朝廷也刚直不阿。根据法律,这种书面提出批评的特权也同样给予所有大臣,甚至还给予公民个人,但大多数场合还是只由负有这种特殊职责的人来行事”[26]
既然从制度上就有以批评皇帝批评政府为己任制造独立舆论的言官,那民间舆论自由度和独立性就更甚了。言官制造的舆论和民间舆论互相传染,互相反馈,互相煽动。这也让明代舆论很难控制在皇帝或少数官员手里。
当然更重要的是明朝有一套相对独立官员选拔考核制。现在的官员选拔升迁,一个人从普通公务员做起,一级一级往上升,其升迁与否基本上是由直接上级决定的。在能力差不多的情况下,相对更容易获得升迁的基本上是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能察言观色讨上级欢心的官场老油条了。等做到地方大员或中央干部这个级别,基本上把朝气锐气磨灭干净,成为专业官僚阶层中的一员。
明代情形有些不同,科举制度(清朝也是科举制,但性质全变[27])对官员的选拔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被少数人意志所左右,而是按制度本身规则进行。
只要你具备一些基本素质,出色的记忆力,百折不挠的耐心,优秀的命题应用文写作能力,无论你个性如何、政治态度如何、思想如何,你都可通过科举成为中央或地方官员。
正因如此,现代社会只能成为体制外的血气方刚书生意气的愤青或精英以及他们所代表的舆论,在明代却可一视同仁通过科举进入政府内部。这些人成了源源不断把民间舆论导向政府内部的管道。
明代的官员就其知识水平和特长来说对应于现在角色基本上是文学家、思想家、学者、教授甚至科学家总而言之是高级知识分子。如大家都熟悉的《三言二拍》编写者冯梦龙、凌蒙初。冯梦龙做过福建寿宁县县令,凌蒙初做过上海县丞、徐州通判。文学史上有名的公安派三袁也都做过地方官员和中央官员。汤显祖做过府尹、知县之类。这种制度下,官员总体文化素质水平之高,如果做个比方,相当于现代各级官员都有大学教授学者担任。且由于其独立性,官员的道德水平,能力水平始终不会低到哪里去。
明代不仅官员选拔按制进行,考核升降也自有其规范,不以少数当权者乃至皇帝的喜好为转移。
还是拿家喻户晓的海瑞来说。海瑞这样的老刺头到现在估计就老愤青一个了,混成级别稍高一点的公务员都很难。按照他那逮谁骂谁,谁都得罪的坏脾气,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人缘关系。最好情况下,侥幸当个小城镇教育局长之类,未必能做得稳,更不必说升迁到县长乃至中央干部了。
而明代,这样的人却在毫无背景,毫无暗箱操作,出身也不好(并非进士)的情况下经过考核一级一级选拔上去,直至成为中央大员,并有机会给皇帝上书,最后因为骂皇帝而名震四方,成为高级干部。而他不断升迁的时代背景还是明代所谓皇帝残暴昏庸,大奸臣当权的嘉靖时期。
明代官员考核升降制度,按明史选举制中的叙述是:
“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闲住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自弘治时,定外官三年一朝觐,以辰、戌、丑、未岁,察典随之,谓之外察。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丽以八法。而处分察例有四,与京官同。明初行之,相沿不废,谓之大计。计处者,不复叙用,定为永制”[28]
总而言之,或六年,或三年一次考核,考察不合格者被降职或撤职,合格的乃至优秀的就升职。这是一整套严密规范的制度,不是哪个皇帝或少数官员能任意摆布的,否则他们自己就要被言官弹劾的体无完肤,被置于舆论的巨大压力之下。
《利玛窦中国札记》对这种制度情有记载:
“要对全国各省的官员的官员,包括前来的和没有被召的,进行一次严格的审查。这一检查的目的是决定哪些应留任公职,有多少应调离,以及升降和惩罚的人数。在这次的调查审问中,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我自己亲眼看到,即使皇上也不敢更改这次公开调查的审查官们所做的决定。受到惩罚的人绝不是少数也不仅只是低级官员。在1607年举行的那次普查之后,我们看到对四千名官员作出判决;我说‘看到’,是因为所涉及的人的名单刊为单行本发行全国”[29]
考核处理的结果名单公开发行全国,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考核本身置于舆论监督之下!反过来说这种在舆论监督下选拔考核官员制度的独立性,使得不管当权者是谁,皇帝个人癖好如何,始终有一部分职位是由人格独立,品格刚正的官员担任。而这些官员又恰恰能反过来制造煽动起和当权者意志对抗的群众舆论。
就这些还都不算,在明朝还有一套由地方上的生员(即秀才)构成的基层舆论监督体系。明代的生员也就是一般所谓秀才,未入学的叫童生,童生经过岁考,分为六等,一二等的就是科举生员,可以参加乡试,乡试考中的,就是举人了。
明初对生员限制较多,但生员也都有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了。到明代中晚期之后,明初的限制废弛,生员更成为地方上影响相当大的一个阶层。这些人有知识有文化,有政治前途,而且又和平民阶层紧密联系,关心国家政治,经常以道德是非的维护者自居。
一旦遇到什么事,成群结队而起,制造舆论,发动群众,游行抗议不断,上访连连。遇到这种情况,地方官员也要退避三舍,有错的要认错,没错的也要委曲求全。所以到明代中晚期,生员群体已经成为地方上举足轻重的政治力量舆论力量。一般地方官员对生员非常头痛,礼敬有加,不敢轻易得罪。且按照明代制度,生员即便犯法,也不是县令能够自己处置,必先让教官革去生员资格才行,总之比较麻烦。
许多人想象中明末地方官都是土皇帝,可以任意腐败贪污,欺凌百姓,这近乎痴人说梦,大概是把清代统治下的地方官员套到明代头上去了。在明代那种近于疯狂的舆论监督之下,有哪个知县真敢那样,基本上是自己断送政治前途。甚至本身清廉能干,问心无愧的官员,仅仅因为得罪生员舆论,也会被调离。
[1]《樵史通俗演义》第一回《幼君初政望太平,奸珰密谋通奉圣》,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2页
[2]陈舜《乱离见闻录》卷上,《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第232页
[3]《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上册第89页
[4]《丁耀亢全集》上册第40页
[5]郑廉《豫变纪略》自序二,中州古籍出版社2002年出版《甲申史籍三种校本》第7页
[6]冯梦龙纂修《寿宁待志》,崇祯十年刻本
[7]《万历归化县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续编第11册,对周宪章的评价,应是万历四十二年增修的时候别人写的
[8]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据日本内阁文库藏明崇祯十年刻本影印
[9]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1年影印本,中国共公图书馆古籍文献珍本汇刊?史部
[10]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据日本国会图书馆藏明崇祯十年刻本影印
[11]叶梦珠《阅世编》卷四,《丛书集成续编》第50册第497-497页
[12]同上,第497页
[13]天聪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宁完我陈考试奏议,辽宁大学历史系编《天聪朝臣工奏议》,1980年第1版,第70页
[14]天聪八年三月十五日,徐明远谨陈六事奏,辽宁大学历史系编《天聪朝臣工奏议》第83页
[15]史惇《恸余杂记》,《甲申纪事(外三种)》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第68页
[16]赵士锦《甲申纪事》第13页。至于甲申纪事记载所谓崇祯内帑七千万两之类,明亡原因中有专门一节辨析。
[17]谈迁《国榷》第6052页
[18]《明史》卷251列传第139
[19]《明史》卷251 列传第139
[20]谈迁《国榷》第6061页
[21]见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三编卷八 ,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出版,第636页
[22]同上第637页
[23]同上第632页
[24]同上第635页
[25]钱穆《国史新论》,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第89页
[26]《利玛窦中国札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27]清朝的所谓科举制在民族压迫的阴影之下,屠刀之下,选拔出来的官员都是奴才了。
[28]《明史》卷71,志第四十七,选举三
[29]《利玛窦中国札记》第43页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杜车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