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论③交易纯粹度和相应社会演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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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概念和结论
前面说过交易有两个特性:自私性和异化性。综合起来考虑,可以建立交易纯粹度的概念。
如果用一个变量zs,度量交易的自私性:完全不关心交易对象的死活痛痒,zs=1;对方的痛苦就是自己的痛苦,为zs=0。现实交易的zs在0和1之间。
自私度为0的交易,其实当然就不再是交易。
类似的,用一个变量yh度量交易的异化性。异化度小,说明即便没有交易,某种活动也是一个人自己愿意做,有兴趣做的。异化度大,则说明人为了完成交易,不得不强迫自己从事那些不感兴趣甚至厌恶反感的活动。
交易本质上是一个非对称的概念。同一笔交易,参与者甲的自私度可以很大,而参与者乙的自私度可以很小;同样也可以是对甲的异化度很小,而对乙的异化度很大。
综合以上交易自私度和异化度的概念,可以定义交易的纯粹度,用cc来代表。一种办法是取自私度和异化度中的值比较小的那一个。比如对某个交易对参与者甲而言自私度是0,而异化度是1,那么交易的纯粹度仍旧是cc=0;反过来一样,如果自私度是1,而异化度是0,交易的纯粹度依然就是cc=0。
但也许更合理的做法是加权平均,比如令cc=0.8*zs+0.2*yh,这表明在决定一个交易的纯粹度方面,自私度占据更大的重要性。
在既定约束不变的情况下,市场经济自发趋势就是交易的平均纯粹度不断上升。这是由市场选择机制造成的。也就是交易纯粹度越高的一方,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增加的概率也就越高。纯粹度越低的一方,则影响力减弱乃至被市场淘汰的概率就越高。
交易平均纯粹度越高,其代表的也就是人们的道德水准越低,钻法律空子、制度空子的现象也就越多,当平均纯粹度上升超过某个阈值,往往伴随着整个制度崩坏瓦解,社会陷入动荡混乱。
完全自由市场,纯粹交易充斥的世界,是没有办法维持下去的,在人与人互相猜疑的囚徒困境中恶性循环。有些人也许能承认在看不见的手作用之下,单次博弈确实会导致双方都采取背叛对方的两败俱伤的选择。但重复博弈双方则可能采取合作共赢策略。实则有限次的重复囚徒博弈,唯一子博弈完美均衡仍旧是两个参与者在每个阶段都选择背叛。[1]
现实的情况下,任何博弈当然只能是有限次数。且市场的规模越大,对特定的两个交易者之间进行的博弈次数就可以越小。
即便是把次数无法预期的博弈当成是无限次的重复囚徒博弈,情况也未必好多少。按模型,参与者都不带情绪色彩,甚至也没有随机波动。惩罚一次就回到合作策略。但实际中,这是很难做到的,往往是正反馈的恶性循环,矛盾冲突越来越尖锐。纸面上或游戏里可以顺利实施的礼尚往来策略,放到现实中则需要各种约束条件的精确配合下才成为可能。而这些约束条件往往意味着改变博弈的支付矩阵本身,最终让囚徒博弈变成非囚徒博弈的情况。比如用第三方(通常是政府或某个人群中的权威)介入加大任何一方背叛的成本,这也就让即便单方面的背叛都会无利可图。
在没有第三方制约的现实中,最大可能是在互相报复中陷入毁灭性的灾难。在造成天文数字的人员伤亡和财富损失之后,原先的均势被打破,一方取得绝对控制权来完成重复博弈的一个周期。
类似历史上的无数战乱,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某种程度上就是这种市场自发因素,看不见的手占据主导作用下的重复囚徒博弈的真实写照。而当某一方打破均势,占据控制权,这实际上即意味着看得见的手代替了看不见的手。在多方参与的博弈中,占据控制权的一方凌驾在其他参与者之上,充当政府的作用(哪怕其表面上并不具备政府的形式)。但这种秩序的建立,已经建立在血流成河,大量财富毁灭的代价之上。
而这样的情形,还是大量非市场因素对市场缓冲稀释下的结果。战争其实已经建立在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基础之上。
在真正充斥着纯粹交易,不带任何外在约束的自由市场中,从一开始就是自相残杀的毁灭,根本等不到什么战争。
如果不存在非市场因素的作用,任何一种社会组织都难以形成,通过个体的反复搏杀来建立某种打破均衡后的秩序的概率是极低的,即便这种秩序能够形成,也必然是极其脆弱。某些个体可以通过武力的优势对另外的个体建立控制,但较弱个体可以通过联盟打破这种控制。但获胜后的联盟内部又会进行囚徒博弈,导致联盟瓦解,自相残杀。人类甚至都无法成为一种群居动物,还没有形成任何像样的文明就被淘汰灭绝了。
正是非市场因素,非交易因素的存在,才使得建立交易纯粹度低的非交易组织成为了可能。形成组织内外的交易纯粹度势差,这种势差能让组织内部的交易成本低,而组织外部的交易成本高。
2、对历史和现实的考察
一种最基本的非交易因素是亲属关系。原始社会的人群组织建立在亲属关系的基础之上。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在《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一书中说:
“在大多数原始社会中,个人间的社会关系很大程度上要在亲属制度的基础上调节。这是由那些或多或少是为每一种公认的亲属关系明确规定的行为模式的结构所决定的”[2]
拉德克利夫提出“亲属体系”的概念,他的解释是:
“这个概念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社会中,我们即使不是在事实上,也能在概念上将之分离出来的人们之间的某组行动和互动。这些行动和互动是由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决定的,而且在一个特定的社会里,它们紧密相关以至我们可以将之作为一个体系来做整体描述和分析。”[3]
一种典型的亲属关系是母舅关系,对非洲一些部落(如巴聪家人)的考察发现:
“1、对同母异父外甥的一生予以特殊关照是舅父的责任。2、当外甥生病是舅父替他献祭。3、容许外甥任意取闹舅父(例如可去舅父家吃光为其准备的食物)。4、舅父故去时,外甥有权索取部分财产,有时还可占有其寡妇之一。5、舅父为其祖先献祭时,外甥可以盗走和吃掉其中部分酒肉”[4]
显然,在这种亲属关系间行为互动(从广义上说,也可以说是交易),其交易纯粹度是比较低的。
按照马克思等人的说法,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是所谓“血缘家族”:
“这样的血缘家族是人类社会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在血缘家族集团之内,人们共同劳动生产,共同消费,过着共产主义的集体生活,这种‘由于血缘家族的需要而产生的共产生活方式’,是一种‘共产制公社’,所以就叫做血缘家族公社。”[5]
在血缘家族的基础上,逐渐演变出族外群婚,又导致了更为先进的氏族的出现。氏族的基础上又形成了部落:
“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共同的方言。部落内部各氏族彼此通婚,实行部落内婚制和氏族外婚制相结合的婚姻制度。”[6]
氏族和部落中人与人的关系仍旧可看做亲属关系的衍生。
拉德克利夫说:
“还应注意,在一些社会中,尽管并没有事实上的谱系纽带,但也可被认为是由类似的关系联结起来的。因此,人们把凡是同一氏族的成员都看成是亲属,尽管要证实他们均具同一祖先的血统几乎是不可能的。而这也正是氏族与世系群的区别所在。”[7]
亲属关系可以认为是一种非交易关系(也即交易纯粹度低)。但非交易并不仅仅限于亲属关系。事实上,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人们的活动范围有限,接触的人数量也有限,只要是在同一个氏族,同一个部落里的人,长期相处,也会有相互关心照顾的感情驱动。小群体内的熟人关系也应该算作非交易关系。
仅仅依靠亲属关系,以及近似的熟人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往往保持在很小的规模。例如已经被英国殖民者屠杀灭绝光的塔斯马尼亚岛的土著,其一个氏族也就是三四十人。
要想建立起规模更大的社会组织,就需要更高层次的非市场因素的作用。首先是意识形态、信仰体系;其次是行为规范体系;然后是打破封闭小我格局的智慧,站在全局考虑的理性思维。最后一个是创造性劳动的内在需要和有效实践。
这些非市场因素和前面所说的亲属关系延伸而来的人际感情,可以用儒家的五行来概括:仁、义、礼、智、圣。
所谓“仁”,是通而能感。
最直接的“通”就是人自身的神经血管之畅通。气血经络之畅通,身体任何一部分受到伤害就能感知到痛苦,这就是仁。如果手足麻痹,乃至半身不遂,这就是中医说的“不仁”。感知能超出身躯的界限,产生对子女之爱,对兄弟姐妹之爱,对父母之爱等亲人之爱,这是仁的扩展。再往外边扩展,就是对邻居,对朋友,对熟人。再进一步扩展,就是对同国、同族之爱,乃至对整个人类的关切。再往外扩展,则可以扩展到整个生物圈。到最极限之仁,就是理学说的“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是明儒说的“尽宇宙之理以为理,尽宇宙之事以为事”。但这个过程必须是循序渐进,从自己出发到亲人再到自己民族,再到人类。这就是儒家说爱有差等,亲亲而爱人。不循序就跳跃着一上来要爱全人类,就是和墨子兼爱一样的躐等之病,有害无益了。
义为“感而能通”,代表是非观念体系,也可以说是包括道德观念在内的意识形态体系,信仰体系。有些人解释“義”,上面是羊,下面是“我”从戈,两个部分都和祭祀有关,和宗教有关,可备一说。总之原始社会发展到某个阶段宗教信仰是“义”之最重要的体现。只不过华夏文明开化得早,最先成系统的摆脱了宗教影响,到孔子时代已经把道德体系,是非观念体系从宗教中剥离出来,这时的“义”上升成为诉诸于内化体认的高级形态。
礼最初应当也和宗教祭祀有关,是群体成员集体参与的宗教仪式活动。如果说“义”侧重于观念层面,而礼则应该侧重于行为规范层面。比如某些宗教规定什么时候做礼拜,什么后进食,应该有什么样的生活习惯,这些就应该算作礼。礼是通过外在的行为规范,来熏陶培养人的内心。同样,中国由于开化得早,至迟在孔子时代也已经在理论上系统地把礼从宗教活动中剥离了出来。
智是让人的思维突破目前时空的狭囿限制,让人跳出自身肉体的局限,能换位思考,也能整个整体的角度思考。战国尸子把“私”定义为在井中,把“公”定义为在“井”外的丘陵高地之上。可以说“智”是公的前提,无智则无公。智就是让人能跳出井外看到更广阔天地的能力。儒家所说的“智”和西方经济学所谓理性自私的经济人假设中的理性,恰恰是鲜明对照的概念。后者的理性是封闭性质,为封闭服务的。而儒家说的智是开放性质,是能让人的生命延拓伸展于更广大时空之中的。
“圣”和创造性劳动的关系,“圣”是让人真正实现自己的本质,劳动真正体现人之本质的属性。任何领域能做出某种创造性劳动的成果,都可以称之为某种程度的圣:酒圣、医圣、棋圣之类,从这个意义普通人和圣也有关系。至于能在一些极其重要领域极其重要的创造性劳动如伏羲、黄帝、尧、舜、禹、周文王、周公、孔子之类的圣人当然是很少的。圣的非功利性质,和反异化性质,对人类生产力的进步,意识形态的升级,以及社会组织不断向更高级形态的变化,是有重要作用的。
仁、义、礼、智、圣这些非市场因素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存在,当然也都还处于原始低级的形态。但对于形成最早期的简单社会组织氏族和部落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些因素使得部落内部的平均交易纯粹度低,而对外部人员的交易纯粹度高。
早期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地广人稀,人与自然的矛盾占据主要地位。与外部人员的交易并不频繁。大部分时候,部落进行的狩猎采集活动都停留在自给自足的状态下。自然选择就形成了内部交易平均纯粹度低,也即是分工合作效率更高,成员更团结友爱的部落群体生存概率更高。这时候就是原始共产主义占据主导地位。近代以来,西方殖民者对非洲、美洲、澳洲等原本地广人稀地区的原始部落社会的考察普遍证实原始共产主义的社会组织方式。
比如被英国殖民者残酷屠杀灭绝掉的塔斯马尼亚人,“部落内部各氏族及成员间以友好平等关系相处。部落首领权力有限。”[8]
生产资料也是集体所有制:
“易洛魁人的土地属于母系氏族所有。起初各氏族的全体成员居住在一起,经营共同的经济。后来,由于人口增长,每个氏族就分成几个母系大家族。每个母系大家族从氏族领取土地耕种,收获所得全部归母系大家族。”
“除了土地这一主要的生产资料以外,氏族部落内部的其他生产资料,如房屋、舟揖以及生产工具等,也都是公共财产。易洛魁人每个母系大家族住一所长屋,长屋和一切用具的所有权都属于母系大家族。一人口多的母系大家族也有修建几所长屋的。”[9]
生产劳动也是集体组织的:
“易洛魁人的农业生产活动,是在经营共产制家庭经济的母系大家族内集体组织的。开垦一块耕地,先由男子们清理这块地上的树木草丛,晒干后烧毁。除此之外的一切田间工作,从选种、播种、耕耘到收获,都由妇女们负责。”[10]
其管理方式也是相当民主自由的
“但在原始公社的条件下,酋长议事会也充分体现氏族制度的民主原则。例如在易洛魁人中,这种会议是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召开的,全体部落成员不论男女都可以自由地到酋长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由于酋长会议是在‘群众的影响下进行工作’,因此,它的决议不可避免地要受到部落群众‘决定性的影响’,但“决议之权操在会议手中。又如德意志部落,在野蛮阶段,到处都有酋长议事会,负责处理部落日常事务。酋长一般都从同一家庭选出,他们部分地依靠部落群众的一些贡献以为生活。”
“又如在希腊,作为部落与部落联盟的常设管理组织议事会,最初也是由各氏族的酋长组成的,以后在他们的人数日益增多时,就由这些酋长中选出的代表组成,这种特别选出的人便成为日后所形成的贵族分子的条件。议事会在当时是最高权力机关,对一切重要问题作出最后的决定”[11]
许多人艳羡的什么希腊公民大会,什么中世纪西方议会选举,本质是脱胎于原始社会不久,是其社会发展程度落后还未消退的胎记。
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原始的部落活动范围会不断扩展,和部落外的人群组织接触,发生关系乃至产生利益冲突的机会也不断增加。这时在客观情势的逼迫下,对外交易的纯粹度不断上升。(后文为简便起见,把群体对外交易的纯粹度,简称为外粹度;内部交易的平均纯粹度称为为内粹度。)
外粹度的上升会拉动内粹度的上升。这导致内部的交易成本增长,内部的对立冲突日益增多。这时由于内部交易成员之间存在不对称性,某些成员因其能力上的优势,会逐渐掌握更大的控制度。增加的控制度能遏制住内粹度上升带来的交易成本不断增长的势头。
这个过程不断发展下去,就形成了阶层的分化,等级地位的出现,专门的武士集团的形成。这种等级制度形成的过程中,仍旧需要一些部落内部的核心团体把内粹度维持在较低水平,否则也是难于实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有效控制。所以这个过程,仁义礼智圣等非市场因素仍旧起重要作用。
这时候发展的分岔点就出现了。一个发展路径是某个群体把“仁义礼智圣”五个非市场因素发展到更高一级形态,把内粹度的上升遏制到在较低的水平。
较低的内粹度向外辐射,在相对更低的交易成本的吸引之下,越来越多外部群体的加入,不断扩大人群组织的规模,最终形成一个较大文明集合体,直至形成国家。这也是华夏民族发展形成的实际路径。
这种发展路径被孔子提炼为“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当然在这个过程,也必然要求有强大的武力基础作为保证,但这武力不是侵略性质的,而是保卫文明的连续发展。这种并非为抢劫掠夺他人而存在的强大武力本身要求人群内部的一些成员之间的内粹度很低,团结一致,有齐心协力的合作精神。
这个基础上的文明活动区域的不断扩大,人数的不断增多,本质上是高级形态的先进文化不断扩展,被更多人心悦诚服接受的过程。历史上正如南方的楚国本来自居蛮夷,后来其文化却完全主动积极的和华夏文化融合在一起,并以黄帝后裔自居而自豪,屈原在楚辞开头就是“帝本高阳之苗裔兮”。
另一个发展路径,一个人群组织,外粹度不断上升,内粹度也恶性上升,突破了低级原始形态的五行(即仁义礼智圣)限制。为了遏制越来越高的内部交易成本,在内部弱肉强食的基础上形成强势的统治集团(虽然集团内部仍旧实现所谓原始军事民主制),建立对内更高的控制度。要维持这种控制度,释放被控制者的不满怨恨情绪,又必须加大对外侵略抢劫的力度。也即外粹度的上升,诱发内粹度的上升,内粹度的急剧上升,又导致外粹度更高程度的上升,这是一个正反馈,恶性循环的过程。其结果就是导致某群体(部落或部落联盟)为维持自身的存在,具有越来越强的侵略性,抢劫屠杀无所不为。这样的群体往往文化停滞,不需要自己发展更高级形态的文化,简单的抄袭山寨其他文化,选择性为其所用即可。
这类群体因为不断提高外粹度,因此在一定条件的对外竞争中,可以获得相对优势,不断的兼并吞没周边的其他部落群体,并最终建立起政权体系。历史上那些嗜杀成性,抢掠屠杀为荣的野蛮部族政权的崛起过程是这么一条发展路径。
[1]弗登博格、梯诺尔《博弈论》,黄涛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第93页
[2]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潘蛟等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19页
[3]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第7页
[4]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第17页
[5]林耀华《原始社会史》第72页
[6]林耀华《原始社会史》第192页
[7]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第55页
[8]林耀华《原始社会史》第193页
[9]林耀华《原始社会史》第237,238页
[10]林耀华《原始社会史》第241页
[11]林耀华《原始社会史》第453页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杜车别
